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为省委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踪研究河南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进程。
(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三)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历史、党的领袖人物及老一辈革命家精神风范的宣传普及教育。
(四)研究中国共产党河南历史,总结河南党组织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挖掘河南革命精神,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省委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
(五)征集、整理、研究河南党史资料,编辑审核省委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文献资料、回忆资料等。
(六)开展重要党史事件和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协助省委及有关部门审核涉及河南党史重大题材的纪念活动、展览陈列、纸质出版物、影视网络作品、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
(七)负责《党史博览》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八)推动党史史志研究守正创新,促进党史史志研究成果转化,宣传党史史志文化,讲好河南故事,传承红色基因。
(九)组织、指导省级综合志书、省级综合年鉴及其他省情资料书籍的编纂工作。指导省直有关部门编纂省级非综合性志书、史书、地情书。指导市县两级综合志书、年鉴、史书和地情资料书籍编纂工作。传承中原优秀传统文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十)制订全省编史修志业务规范,审查验收省市县三级综合性志稿、史稿。
(十一)征集、保存河南省地方史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史志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
(十二)组织开展党史史志业务培训,指导全省党史和史志工作,充分发挥党史、史志学会等学术团体的作用。
(十三)管理省方志馆,指导全省方志馆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