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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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来源:省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时间:2024-05-14分享:

  5月11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主要精神、贯彻落实意见及我室近三年党史工作情况汇报。5月13日,省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室主任刘汉征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高东海、张守四、李海民,二级巡视员宋伦出席会议。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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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刘汉征同志指出,省委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省委书记楼阳生就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提出了“提高站位、聚焦关键、深挖资源和严把导向”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对我室近三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要提振精神、把握机遇,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奋力推动全室党史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躬身入局,切实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一是要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我室作为开展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办部门,要认清肩负的重任,要以敢作敢为的勇气和担当,切实担负起中央和省委赋予的责任,推动我省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二是要多措并举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走深走实。要切实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提出的“提高站位、聚焦关键、深挖资源和严把导向”的要求,找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着力点、突破点,将落实《条例》的工作任务与我们的年度工作计划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根据《实施方案》积极谋划具体落实举措,主动认领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工作责任,推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要建立协同推动《条例》落实的会商机制。《条例》和我省《实施方案》都明确规定了宣传、组织和党史部门的工作职责,我们要按照省委部署和要求,在积极发挥主办部门的职责的同时,加强与组织和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交流,推动建立定期会商、联合调研、综合评估等机制,加强协同,共同推动《条例》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姜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