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改革开放的大幕正在渐渐拉开,我朦胧地感觉到我的命运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1979年的春天,我结束了在农村学大寨、带知青的工作,5月份被调到刚成立的周口地区社队企业局任办公室秘书。由此开始了与社队企业、乡镇企业和民营长达几十年的不解之缘。
周口社队企业在冲击中发展
社队企业在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首先是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业生产发展了,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增加了,而且出现了许多专业大户,当时流传着“三十元四十元,不如种好一亩田”,“五十元六十元,不如种好一亩棉”这样的顺口溜,意思就是说务工不如务农收入多。当时有不少社队企业的务工人员和业务骨干离开了企业,这给社队企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冲击,原来社队企业实行的“厂评等级,队记工分,厂队结算,回队分配”的办法,已经难以为继。社队企业要继续健康发展,必须借鉴农村改革的经验,把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所得紧密结合起来。当时,我们深入到沈丘县纸店乡、项城县孙店乡等地进行调查研究,发现他们采取的大包干、计件工资制、五定一奖责任制等办法很快稳定了务工人员队伍,于是我们便总结了他们的经验,在全区及时推广,收到很好的效果。
河南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地位
1984年10月,我任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调研处副处长,1988年6月任处长,可以说长期从事全省乡镇企业的调研工作,对河南当时乡镇企业的整体情况相对比较熟悉。实事求是地讲,调研处长是一个非常清苦的差事,要经常下基层调查研究,整理典型材料,还要编写简报,几乎样样都要参与,劳心费神,可想而知,但是这个工作也很能锻炼人。由于要经常了解全省乡镇企业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且还要提出建议和对策,因此,领导对这项工作也是很重视的。有一次,局领导对我说:“我们省平原农区占很大比重,这些地方如何发展乡镇企业,要理出一条路子来。”这个事就交给我了,我将我们省几个地处平原的地市情况进行了比较,最后选定周口地区作为调查重点。我记得那是1989年春节前后,天下着大雪,车都走不动,还得推车,我和几个同志两次到周口调查,总结出了周口地区“一二三四”发展战略的经验,一是一个基础,农业集约化经营;二是两个先导,交通和能源;三是三个面向,即面向周口实际,面向国内和国际市场;四是充分发挥资源和劳力优势,逐步形成四大加工系列。这四大加工系列是:一是棉麻加工系列,因为周口地区产棉花比较多,红麻种得也比较多,所以就依靠棉花、红麻,发展纺织、印染、针织、劳保、服装加工业;第二个系列就是粮油加工系列,依靠粮食优势,发展粮油加工和生物化学工业、酿造工业;三是依靠林果、畜牧产品优势,发展果脯、果汁、果酒、罐头、皮革加工;四是利用林木和农作物秸秆发展板材业、家具业和造纸业。
我省乡镇企业的发展改变了农村经济结构,打破了过去单一经营的局面,使农、工、商、运输、建筑等行业得到全面发展。1987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已经占全省社会总产值28%,占全省工农业总产值35%,占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55%。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巩县,企业产值已达11.3亿元,占该县工农业总产值近90%。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在河南国民经济中已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乡镇企业的发展给各级政府开辟了新的财源,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1987年全省乡镇企业实现利润38.8亿元,上缴国家税金7亿元,是全省农业税的两倍多,占全省财政收入的11.2%。乡镇企业发达的县,其财政收入主要靠乡镇企业的税收。
再一个大的表现方面,乡镇企业的发展安排了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改变了农村劳动力结构。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大批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去了,不往城里跑了,成为离土不离乡、务工不进城的新型农民。避免了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同时又促进了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全省乡镇企业1987年从业人员达到770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25%,就是四分之一了。像巩县、林县、密县、临汝(现汝州)这些县均占农村劳动力的50%以上,就是占一半以上了。有些县、乡还吸引了一部分城镇待业青年到农村务工。
当时我省乡镇企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由扩大外延上规模到苦练内功上水平这么一个转变时期;由以资源型为主向以资源开发与加工并重型转变;由单一生产型向产供销一体化转变;由较多地依靠国家优惠政策向依靠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素质转变;由偏重产量、产值向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上转变。这就是我们说的当时乡镇企业的五大特点。在技术结构上,由传统技术向现代技术、先进技术发展;由“大而全”“小而全”向“小而专”“小而精”发展。乡镇企业的发展使河南广大农民参加到国家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这个历史必然的进程之中。
为乡镇企业正名
从事乡镇企业工作十几年来,我深深体会到,处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夹缝中的乡镇企业,几经风雨历尽坎坷,每次国民经济调整乡镇企业总是首当其冲,各种奇谈怪论也不绝于耳。比方说,什么“乡镇企业是不正之风的风源”啦,什么“和国营企业争原料,争市场”啦,什么“上联自由化,下联私有化”啦,什么“乡镇企业是‘浮夸风’的产物”啦等等,一盆盆的污水和冷水劈头盖脸地向乡镇企业泼来。在调整整顿期间,对乡镇企业大加砍伐,使其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也使一些厂长、经理和基层干部大办乡镇企业的积极性受到很大挫伤。
我举几个调查过程中遇到的案例,有一个厂长,因建厂时的贷款不能按时偿还,法院通知他,三日之内再不还清,就要将他逮捕,使他一夜之间白了头。还有一位厂长面对计划经济下原材料供应、贷款这些和国营企业不公正的现象,愤愤不平地说,在国外有白人黑人之分,乡镇企业就像黑人一样,比白人矮三分。有一位乡党委书记面对靠干部群众集资建起来的啤酒厂,因没有流动资金就无法投产,非常伤脑筋,他就说,我们现在是武大郎爬杠子——上不去,下不来,真叫人难心呐。这都是我亲眼看到的,目睹这一幕幕情景,作为一个与乡镇企业休戚相关的人,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酸楚与苦涩。面对一个又一个的挑战与难关,乡镇企业的创业者们并没有畏缩不前,他们有时也有埋怨,也有牢骚,甚至也会有犹豫和动摇,但他们有更多战胜困难的智慧和力量。看着很困难,等我过一段时间再去看这些企业,他们都投产了。我问他们是怎样渡过难关的,他们说,“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没有翻不过去的山,也没有过不去的河”。然后,他们就向我介绍是怎样引进资金,怎样引进人才,怎样疏通有关部门的关系,使问题一个一个都得到解决。不管用什么办法,他们终于成功了。是的,成功的滋味是最甜美的,而磨难的滋味是最苦涩的,但是没有磨难之苦,哪会有成功之甜呢?因此,“爱拼才会赢”“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这几句话就成了乡镇企业家爱说的口头禅。
履职古都开封
我是1992年8月被组织上调到开封市任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和党组书记的,到开封乡镇企业局工作以后,我最为烦恼的事就是原来局属一些公司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在80年代中期,正是大办公司热,一些个体公司挂靠到乡镇企业局,后来这些公司一个一个都垮掉了,而他们欠下的债务却要由乡镇企业局来负连带责任,乡镇企业局本身是个行政单位,它无力偿还,所以法院经常查封我们局的汽车、账号,这是我最头疼的一件事了。我们没有什么办法,只有抓好我们局里现有的公司,同时想办法改变局里的困难局面,局党组加强了对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并帮助他们解决经营中的难题。有一次供销总公司和首钢销售处有一份钢材供货合同拖了好几个月也不能兑现,并且首钢提出要停止供货,这可不得了了,这将给公司造成几十万元的损失。最后,我和有关人员三上北京,经过多方努力,最终才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宣传贯彻《乡镇企业法》
我是1996年10月从开封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的位置上调到省乡镇企业管理局任总经济师,总经济师是新设的一个职位,过去没有,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政策法令,督促检查国家和省下达的有关经济计划指标的落实;协同计划财务处组织制定全省乡镇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乡镇企业发展中的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解决办法。同时,我还兼任法规处处长和《中国乡镇企业报》驻河南记者站站长,几个担子都在一个人肩上,所以说,当时贯彻“一法一会一文件”这“三件大事”成了我责无旁贷的头等大事。
《乡镇企业法》是一部促进、引导、保护和规范乡镇企业发展的“根本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成果。这部法律的公布实施,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有利于维护广大农民和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规范乡镇企业的经营行为。同时,《乡镇企业法》确立了各级政府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过去乡镇企业管理局没有法律地位,对如何完善管理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担负起对乡镇企业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使广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乡镇企业法》颁布以后,乡镇企业扬眉吐气,腰杆也硬了。
当时,我以极大的热情和省局法规处的同志一起紧紧围绕《乡镇企业法》的正式实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首先,我们会同省人大农工委、法工委、省法制局召开了由各地市乡镇企业局长参加的学习贯彻《乡镇企业法》动员会,并以省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通知》。然后又分别在郑州、洛阳等地举办了四期学习《乡镇企业法》培训班,由我主讲了《乡镇企业法》的起草过程、地位作用、主要内容及如何宣传贯彻落实,受训人员达2000多人。据统计全省为配合“一法一会一文件”三件大事的宣传,各级领导发表电视讲话50多次,出动宣传车辆5000多部,印制《乡镇企业法》宣传板20000多块,办各种专栏板报400多期,在社会上形成广泛的影响。在广泛宣传,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我们又组织起草了《河南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实施办法》。
为广泛深入宣传普及乡镇企业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我们和有关部门一起组织举办了河南省“黄河旋风杯”乡镇企业知识竞赛。为确保这次竞赛圆满成功,省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河南省“黄河旋风杯”乡镇企业知识竞赛的通知》,就组织机构、竞赛内容、参赛对象、竞赛程序、奖励办法、宣传工作、竞赛经费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组织非常严密。经过全省范围内预赛、初赛、层层选拔,最后进入决赛。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还发来贺电,称赞我省本次竞赛活动为全国乡镇企业第一家。中国乡镇企业报社社长陆贵生同志专程赶来祝贺。省委副书记范钦臣、副省长张以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廷积等领导都出席竞赛现场观看并为获奖者颁奖,胡主任还发表了热情洋溢的电视讲话。经过激烈角逐,许昌黄河、洛阳南庄、周口鞋城、漯河龙云等6个代表队参加了决赛,洛阳南庄一举夺冠。竞赛和颁奖活动内容里面穿插着很多小品演出,很受欢迎,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组织严密,受到了省领导同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为贯彻落实全国乡镇企业“一法一会一文件”的精神,针对全省当时一度出现的对乡镇企业的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的“五乱”现象,为保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乡镇企业负担的行为,我们起草了《河南省乡镇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当年6月24日,时任省长马忠臣签发了省人民政府第35号令,发布了《河南省乡镇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实施不久,收到了明显效果,全省加重乡镇企业负担的部门和收费项目由原来的89家170多种,减少到20多家、50多种。此项工作曾在全国省市乡镇企业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从事文字工作的苦与乐
我长期从事文字工作,这主要是工作的需要,同时也跟我长期形成的爱好和习惯有关,比方说1980年,在周口工作期间,沈丘县委书记沈发启为了发展社队企业架桥铺路,举办了产品展销会,他说:“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这么好,价格这么便宜,为什么我们县的东西非到外地去买呢?这次展销会我要亲自当总经理。”订货的人很多,效果非常好,当时我就写了一篇通讯《书记当了总经理,全县做笔大生意》,在我们的简报上发了,后来到河南电台上广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这个经验引起了周口地委、行署领导的重视,为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促进社队企业发展,周口地委行署决定举办一次大型社队企业产品展销会。从制定方案、发布广告、收集产品、布置展览,到有些企业的洽谈订货,几乎各个环节,一直到最后总结,我参加了全过程。包括第一次在《河南日报》上发广告,也是我在郑州开会期间连夜起草的稿子。展销会历时半个月,展出产品3187种,成交额达915万元,取得了圆满成功,这在全省还是第一次。时任省委副书记戴苏理同志到周口视察工作,听取汇报之后,给予了很高评价,要求在全省宣传推广周口的经验。
根据省、地领导指示,我和《河南日报》一名记者当天下午就赶到河南日报招待所连夜准备稿件,经过两天的努力,由我执笔写出了长篇报道《周口地区举办社队企业产品展销会,了解了市场的需求,疏通了产销渠道》和一篇评论《促进社队企业发展的一个好办法》。6月9日,《河南日报》以一版头题二题的显著位置予以发表,河南人民广播电台也于当天全文播发了这篇报道和评论,在全省产生了较强的轰动效应,这对推动社队企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爬格子、写文章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有时候为了写好一篇东西,不仅需要谋篇布局,认真思考,有时为了一个观点,一个标题,甚至一个词语的运用,都要苦思冥想,绞尽脑汁。1989年4月,省局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工作,李局长找我带着两位同志准备材料。我们讨论后,先起草了一个详细提纲向李局长汇报。他听后说,还是老一套,一不新,二不深。要从我们的大量调查研究中,用新鲜的语言把成绩和特点归纳起来,把问题和原因分析透,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根据他的意见,我们又重新调整了思路,写出了一稿。这次汇报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当时的省长程维高批示道:“材料写得很好,很精干。像这样有情况,有分析,能提出问题,又有解决办法,观点明确、清晰,分析准确实际,措施比较扎实,用事实,用数字说明问题的材料,在省直部门的材料中是少有的。如果省直部门都能这样,我们省委、省政府就轻松多了,只是决策了。”宋照肃副省长批示说,“汇报工作不能一盆浆子端上来。这个材料之所以好,这一段他们是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的。”作为这个汇报材料的主要参与者,听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赞许,我深深感到欢欣和鼓舞。我感觉写一个好材料,有两怕,一怕调查得不深,浮皮潦草,少这个缺那个。二是写材料就怕观点不新,人云亦云,谁看你写的?你调查得很深,写的材料观点很新,大家才能愿意看。
1993年底,在开封工作期间,我局首次被评为全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这是我们首次被评为先进单位。我总结的《正确处理十个关系,切实抓好目标管理》的经验,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省乡镇企业局也转发全省各地,《中国乡镇企业报》也做了连载报道,分三次把这“十大关系”连载,在全国也很有影响。
在平时工作中,我比较注重理论研究和工作总结,经常把乡镇企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工作中的探索和思考写成文章。比如说当时对袁楼的调查研究写成《“五子登科”看袁楼》,在《中国乡镇企业报》一版发表。当时只要一有时间就下基层,跑得多了,看得多了,脑子里装的东西就多了。比如还有《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动因试析》,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这么快,它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呢?没有谁来说这个事,我就从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比如《发展乡镇企业必须注重环境保护》,因为乡镇企业发展快,当时很多项目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不能因为是抓这个工作的,就不管这事了,恰恰应该旗帜鲜明地做好环境保护。还有《论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转变》,当时我就提出对上当好参谋,对下搞好服务,对外搞好协调,自身搞好建设,这个职能转变,就是上下左右,乡镇企业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搞好服务。还有《情系老乡苦与甜》,在乡镇企业系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些文章在《中国乡镇企业报》《河南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1995年12月,我被《中国乡镇企业报》等首都十几家媒体评为“首届95中国乡镇企业十大新闻人物”,这在全国乡镇企业系统尚属首次,这其中知名度比较高的有江苏省华西村的吴仁宝,我们还受到费孝通副委员长等领导的接见。
在省乡镇企业管理局任总经济师期间,为配合“一法一会一文件”的深入宣传,我们组织召开了首次全省乡镇企业宣传工作会议,对前段宣传工作进行了总结,起草了《关于加强全省乡镇企业宣传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突出一个主题,把握十个重点,打好三个战役,组织十项活动”的总体思路,对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加强了宣传队伍建设,当时各县都成立记者站,一竿子插到底。当时我们还创办了《中国乡镇企业报·河南特刊》,每周一期的彩色胶印报纸受到了普遍欢迎。1997年我们在《中国乡镇企业报》《河南日报》等报刊发表报道和理论文章17篇,其中在《中国乡镇企业报》上发表14篇,头版头条6篇。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家的共同努力,1997年我省乡镇企业局被农业部评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政策先进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经局领导同意,我和河南日报社时任农业处处长的杜时国等同志对长垣县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情况进行了长达七天的调查,《河南日报》用七个版面做了连续报道,“长垣现象”的报道与讨论一时间成了河南舆论的热点,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学习推广长垣经验,为推动我省非公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时我在《河南日报》和《中国乡镇企业报》上发表的《发展区域经济要向特色要效益》和《发展要选准起飞的跳板》也受到了广泛欢迎。
转战民促会发挥余热
2003年,我临近退休,经推荐并报省委组部织批准,参加了河南省民营经济维权发展促进会(简称民促会),并当选为副会长,2005年退休后又兼任秘书长,一干就干了十年。省民促会为我继续为民营企业发挥余热,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省民促会当时是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怀下,由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学斌主导成立的,当时人们都亲切地称他为李检。他带领民促会一班人,按照“文化倡商,法律维权,集合重力,促进发展”的宗旨,竭尽所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诸多切实有效的服务,被民政部评为先进社会组织,得到了广大会员企业的拥护和支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民促会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针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开展了一系列重要活动。建会之初,李检和民促会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后到7个省辖市和30多个县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分析了我省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六条切合实际的建议。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这个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转发到全省,并在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作为会议文件,发给全体与会人员,当时省委第一次开这么大规模的会议,除了县委书记,县长也要参加,报告产生了广泛影响。作为这项活动的参与者我不仅受益匪浅,而且感到倍受鼓舞。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省民促会成立了法律维权部、发展服务部、宣传交流部和综合联络部,明确了各部分工和职责。我分管的综合联络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内外部协调,会员联络和办事机构的综合,办文、办会、办事,接待会员来访,反馈会员反映问题,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会长指导下,我和联络部的同志积极主动地和其他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全省的中心任务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如“民营经济与中原崛起”“民营经济危机与机遇”“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民营经济30年”等主题的大型论坛、报告会、座谈会达40多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为了使会员企业深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我们邀请法律专家讲《合同法》和《物权法》,请国税地税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讲税收优惠政策,请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领导讲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请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的领导与专家和企业家代表举行银企对接座谈会,请科技厅的领导专家联合民营企业举行科技创新报告会等。当时搞得很扎实,也很受大家欢迎。通过这些活动为民营企业发展赋能助力,排忧解难,受到了民营企业家的普遍欢迎,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与支持。这些活动也得到了多家媒体的报道与宣传,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应。同时我们还自办了《河南民营经济参考》《会员通讯》和《商道》杂志,不仅及时传递了民营企业的各类信息,也促进了企业文化建设。
作为副会长兼秘书长,我在民促会工作期间,是快乐而紧张的。虽然已过退休年龄,加班加点也是家常便饭,但在这种辛苦并快乐的工作中,我也有许多新的收获和提高,特别是在李检身边工作,他那种忘我的工作精神和追求完美的工作作风时时刻刻都在影响着我。他是一个非常具有亲和力的领导,不仅善于抓大事,也注意抓细节,比如对每一篇调研报告、讲话和文章,他都是反复修改,字斟句酌,而且非常诚恳地征求大家的意见,哪怕是你只要提出有用的一句话,一个词,甚至一个字,他都会及时采纳。他常说,“文章不厌千遍改,改一遍是一遍的功夫。”这些年来,以他的名义发表的《河南:从“三放”到“四上”力推全民创业》《改善民营经济法治环境需从五个方面努力》等文章,以及以会议的名义发出的文件和刊物,从没有在文字上出现过问题。他对会里组织的每一次活动和会议,都反复强调要精心组织,万无一失。他对会议安排的每一个细节也都十分关心,从会场布置、领导接待、座签摆放等都要亲自过问。有一次,省民促会要召开二届一次会议,省有关领导和部门领导都要来参加。他夜里12点给我打电话,我已关机休息。第二天早晨看到他发给我的短信,“明天开会前,再检查一下座签摆放,看看有无不当。”第二天,我提前赶到会场,将座签逐个又检查了一遍,果然有的顺序有误,幸亏及时纠正。
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民促会的主要职责,也是广大会员企业的迫切要求。十多年来,省民促会共接待和受理会员企业投诉近900件,办理各类维权案件258件,为会员企业直接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通过广泛开展对会员企业学法、懂法、用法活动,增强了企业家的法律意识,也提高了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到2015年5月,根据当时文件精神,我辞去了省民促会的一切兼职。
(口述者系河南省工信厅原一级巡视员、河南省工信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整理者系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第三研究处三级调研员、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