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三门峡市党史方志系统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座谈会召开,传达全省党史方志系统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座谈会精神,对全市党史方志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主任史锁茹主持会议并讲话。室班子成员,各县(市、区)、示范区、开发区党史方志部门负责同志,市委党史方志研究室全体同志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莫红周到会指导。
会上,市委党史方志研究室副主任韩霞以《牢牢把握主线 深刻领会要义 深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为题,从“《条例》的制定出台,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的历史和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制定《条例》提供了根本遵循”、“《条例》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内容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和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要求”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学习辅导。
各县(市、区)党史方志部门负责人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讨论交流。
卢氏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四级调研员靳治民表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作为党史方志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聚焦《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多策并举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心编研地方党史基本著作,保护运用好红色资源,打造党史精品课程,持续提升红色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
灵宝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副主任荀旭晓表示,《条例》的发布是党史部门的一件盛事、喜事,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对推动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下步要全面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学会在《条例》中找思路、找依据、找方法,推动《条例》内容常学常新、入脑入心。
陕州区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主任赵云玺表示,要深刻把握《条例》给史志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增强史志工作大局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结合陕州区正在开展的“齐头并进上台阶、争先恐后作贡献”活动,推动党史方志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史志资料征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党史宣传教育、志鉴编修等各方面工作争先出彩。
湖滨区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主任张小梅表示,要准确把握好《条例》对党史基本著作编写、资料征编等方面的最新要求,深入思考、加强研究,高质量推进党史三卷、年鉴月报等党史方志书籍编纂工作,努力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创新的资政成果,并通过多媒体平台,把党史方志最新研究成果宣讲出去、传播出去。要结合党史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广泛宣传《条例》和党史知识,营造党史学习教育浓厚氛围。
渑池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主任上官丛蓉表示,作为党史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条例》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立足岗位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好重大主题宣传和纪念活动,开展好媒体宣传和基层宣传宣讲等,用心用情做好党史各项工作。
义马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主任李晓辉表示,《条例》的颁布,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代党史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对党史方志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要做好《条例》学习贯彻,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示范区、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也结合贯彻落实《条例》实际谈了认识体会。
史锁茹在讲话中就贯彻落实好《条例》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给党史方志部门带来的历史性机遇。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为契机,乘势而上,主动作为,为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学好党史、用好党史贡献党史方志部门力量。二要多措并举,进一步掀起《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市县两级党史方志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创新形式,抓实史志系统学习培训,抓好社会面广泛宣传,加强与宣传、组织、巡察、党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切实把《条例》落到实处。三要抓好结合,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走实走深。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与服务现代化三门峡建设紧密结合、与推动党史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以党有所需、史有所为的责任担当,围绕市委“13561”工作布局、“新河文山农”五篇大文章谋划落实党史方志工作,深化党史研究,创新党史宣传教育,做好党史资料征集,开展相关资政研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中不断开拓党史方志工作新局面。
会上,大家一致表示,这次座谈会既是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一次深度辅导,又是对强化《条例》贯彻落实的再次专题部署,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条例》丰富内涵,牢记使命,强化担当,推动党史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现代化三门峡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