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四级调研员 李俊杰
《条例》提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把党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各级组织部门要指导党校、干部学院等培训机构持续将党史纳入教学格局,创新方式、注重实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完善政策新体系。加强整体设计和宏观指导,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指导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把党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
二是建强培训新阵地。发挥党校、干部学院主阵地作用,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用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河南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持续办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
三是集成教学新模式。在党校推行党性教育“六个一”模式,在干部学院实行理论讲授、现场体验、互动研讨、党性分析“四结合”,将党史课堂讲授和多元教育方式相结合。
四是创推教育新精品。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创新打造体验类、沉浸式、情景式等特色课程,让党史教育“活”起来。开展党史学习类好课程评审,并运用到各培训班中。
五是深化理论新研究。各级党校、干部学院要组建专门教研团队,实行集体备课和联合科研,加强本地资源挖掘,提升理论研究能力。
六是健全管理新机制。严格领导干部日常学习教育,构建完善的监督评估机制,将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查内容。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