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济源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召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就如何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条例》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济源党史方志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宣传《条例》,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履行职责使命,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为推动全党全社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