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民族观是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相结合的成果,它从理论和实践上为中国共产党正确解决民族问题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于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主张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毛泽东民族观的基本出发点,也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在领导中国革命的整个过程中,毛泽东十分注重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红军长征途经的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众多。面对国民党军队的围追堵截,如何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让少数民族群众了解红军是区别于国民党军队的代表人民的军队,支持并帮助红军,关系着红军长征能否取得成功。毛泽东所到少数民族聚居之处,都会告诫红军官兵要与各族人民建立亲密的关系,以平等团结的态度对待各族人民。1935年5月,中央红军长征路过冕宁。毛泽东对大家说:“今天找同志们来谈谈大渡河两岸的形势和你们的任务。形势是前后都有敌人,前面是川军阻拦,后面有薛岳追兵,正面是彝族。我们要在这里同敌人周旋是不容易的,但还是有办法的。最要紧的是团结好彝族,回旋余地还是很大的。这就要有策略。老红军有经验,新同志要向老红军学习,只要你们能团结,又团结好彝族,就可以把敌人拖住。”在毛泽东的指导下,刘伯承同彝族沽基族首领小叶丹歃血为盟,结为兄弟,成就全军模范执行党的民族团结政策的一段佳话。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更是强调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首先,毛泽东坚持民族平等,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1953年,针对当时民族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即有些地方因严重存在着大汉族主义思想而使民族关系很不正常,出现民族压迫、民族歧视的情况,毛泽东尖锐地指出:“此种情形,对于共产党人说来,是不能容忍的。”他还曾说:“汉族这么多人,容易看不起少数民族,不是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所以必须严格地反对大汉族主义。当然,少数民族中间会要产生狭隘民族主义的,那也要反对。但是,这两个东西,主要的,首先要反对的是大汉族主义。”
其次,毛泽东强调加强民族团结,以建设好社会主义事业。1950年2月,毛泽东向陶峙岳讲了关于新疆问题的三点指示,其中第二点为:“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必须消除历史上造成的民族隔阂,以加强民族团结。”1959年,有一次毛泽东听完王恩茂和赛福鼎关于新疆工作的汇报后再次指示:“在新疆一定要搞好民族团结。为此,首先要搞好汉族人民和少数民族人民之间的团结。”在解决西藏问题时,毛泽东还把加强汉藏民族团结和西藏内部团结作为最根本的一个原则。1955年2月24日,毛泽东在中南海紫光阁出席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为庆祝藏历木羊年新年举行的宴会上说:“我们大家应当努力,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国各民族间的团结,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汉、藏民族间以及藏族内部的团结,共同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在毛泽东的关心和努力下,西藏内部的不团结问题得到合理解决,汉藏之间的团结进一步加强了,汉族藏族人民共同为祖国繁荣发展而奋斗。
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
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是国家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毛泽东民族观的核心思想。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毛泽东就十分关心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他主张中国共产党不仅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而且还要帮助他们发展人口。
1951年4月下旬,阿沛·阿旺晋美率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第一次进京参加和谈时,毛泽东对他说:“历史上,西藏地区的人口曾达到一千多万,现在减少到了一百余万了,这样继续几百年,藏族会灭绝的。我们共产党要帮助所有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还要帮助发展人口,对藏族人民尤其是这样。”
1952年10月8日,毛泽东在接见西藏致敬团的代表时也说道:“西藏……经济和文化也需要发展。文化包括学校、报纸、电影等等,宗教也在内。……共产党实行民族平等,不要压迫、剥削你们,而是要帮助你们,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就是要执行帮助你们的政策。”正因为毛泽东推动人民政府提供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事业获得了迅速发展,我国的民族凝聚力也不断得到增强,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
毛泽东强调,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是社会主义建设之必需,是整个国家的利益所在。1953年10月18日,毛泽东在中南海勤政殿接见了来京参加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西藏、昌都地区、四川省藏族自治区代表团的团长和副团长,同他们谈话说:“整个中国现在还很落后,需要发展。这是因为过去有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压迫的关系。他们现在已被我们赶走了,这四年来我们就有很大进步。在国家经济恢复以后,今年开始了第一个国家建设的五年计划,预计在三个五年计划以后,我们的大工业就建立起来了,对西藏就会有更大的帮助了。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和进步都是有希望的。”
少数民族需要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也离不开少数民族。1957年,毛泽东指示赛福鼎要尽快发展新疆的经济,改善新疆人民的生活。毛泽东对他说:“在新疆第一要做好经济工作。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1955年初,毛泽东接见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时说:“中央代表、解放军、汉族干部到西藏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西藏人民发展经济文化,为了西藏民族的发展和进步,如果他们不是按这个原则办事的话,你们可以直接找我,找周总理谈,丝毫不用客气。”
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有效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关键。毛泽东重视并亲自指导制定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进步提供了组织保证。
在少数民族地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少数民族干部具有汉族干部无可替代的优势。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必须不断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依靠少数民族干部。
1950年,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会后,毛泽东与王震谈话。在谈到减租减息和土改问题时,毛泽东指出:“在新疆进行社会改革必须采取稳重和谨慎的步骤,今年可在少数地区进行试办性的减租,明年秋后进行农业地区的减租。当前最重要的是大量训练各民族的干部,必须有数千名民族干部懂得党的政策,懂得具体地组织农民和减租的办法,并经过他们去组织各族广大群众,才能实行减租,否则是不可能的。”
毛泽东还指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要有一定的标准,即要培养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共产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1955年在中南海讨论到民族工作时,毛泽东说:“要培养共产主义的民族干部。做民族工作要注意培养干部,更重要的是按共产主义的标准培养,如果符合标准,这样的民族干部多有几个,这个民族就不会搞民族主义,而是搞共产主义。”
正因为如此,毛泽东认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也是中国共产党的责任与任务,即要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党员干部。1956年,毛泽东在谈到发展党组织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时说道:“要注意培养少数民族的党员干部,逐步以少数民族干部来代替汉族干部。县、州、区里的少数民族干部要逐年增加。我们说的民族自治,就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要认真做到少数民族为主,汉人为副。”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和推进党的民族工作的开展和民族地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除此之外,毛泽东还强调要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需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的各种专业干部。在不同场合的谈话中,毛泽东多次表达了这一观点。1959年10月22日下午,毛泽东和刘少奇在中南海勤政殿接见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负责人时说:“西藏改革后也要办工业,要西藏人自己办,工程师、技术人员都要有藏族的,因此要注意培养藏族的科学技术干部。……以后各少数民族,都要有军事干部、技术干部、文化干部、政治干部。要注意培养这些干部。”1961年1月23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同班禅额尔德尼谈话时说:“西藏人中不仅要有行政干部,还要有文教、医疗、宗教等各方面的干部,而且还要有科学技术干部。”毛泽东的这一主张既适应了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等事业的需要,又缩小了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真正促进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
(摘编自《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22年第1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