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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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部类的编写——政区的编写

来源:中国方志网时间:2023-06-15分享:

  一 政区志的命名

  行政区划志的记载内容是指行政区的设立、区划、沿革。该部分内容,在首轮新编地方志中,多以建置或建置沿革为名。

  但是“建置”一词,不见于一般的辞书之中,即便是基本辞书《辞海》甚至连专业工具书《辞源》也没有收录,仅见于《汉语大词典》。其词义为5种:(1)扶植,(2)建立与设置,(3)建造,(4)建树,(5)设施。其中第2项的部分词义与地方志“建置”吻合。

  旧志中的建置,并非专指行政区的设置、区划与沿革,许多情况下建置还包括街巷馆衙的内容。相比较而言,旧志的行政区部分,更多地采用地理作为题名,而非建置。历代正史的情况更为清晰,从《汉书》开始,州县等内容便归为地理志中,《隋书》、《新唐书》、《宋史》、《明史》等均沿袭之。在体例上,正史可被视作明清地方志之本源;在学科体系中,正史也可以称为史志的基准。因此,在古代的中国,行政区的内容应该总称为地理,而非建置,起码建置不是一个规范的专有词汇。

  新编地方志,应该用行政区或者政区替代建置沿革作为该篇的标题。政区篇或者行政区篇的主要内容是行政区设置、区划与沿革,标题与内容衔接一致,无不融洽之处。

  此外,旧志中有山川志、食货志,前者因为新编地方志的记载范围已经超出了旧志,除了山脉、丘陵以及河流等,还有气候、土壤、地质、植被等等,山川一词已经无法包容我们所认识的自然环境要素,甚至连山地、丘陵、平原、盆地等等分类也科学化,远非旧志的描述性内容,故用“自然环境”一词来取代之。食货在古籍比较常见,且其词义与经济更为接近,可以说在词义上,食货就是古代的经济。但是,今天的书面与口语中,食货已经被经济所取代,新编地方志在词汇的使用中也广泛采用经济而不是食货。

  二 政区编写要点

  1.尽量采用地图的方式

  在可能的情况之下,尽量使用地图作为表达方式。空间的分布,地图是最好的表达方式,地面上的一个点的位置,用文字表示,如最简约的地理坐标表达,需要接近20个字,还未必叙述明白。

  2.以今之行政区地域为主体

  以现在的行政区地域为主体,适度兼及历史时期同一行政区的其他地域部分,即超出现在行政区的地区。古代的同级行政区往往比现在大,其超出现在政区境域部分,也应该给予简单的阐述,如弃之不顾,则历史时期完整的行政区会被割裂。

  3.时间的对应关系

  每个行政区的区划,必定与具体的时间对应。应该避免一个朝代下便是一系列的行政区或者聚落的名称,却没有具体设置与撤除的准确的时间点与存在的时间段。

  三 政区志的基本内容

  1.政区地理位置与相邻关系

  政区地理位置指该行政区在我国行政区体系中的位置及政区的相邻关系。一般来说,地区或者设区市的志书应该上溯至省级行政区,县或者县级市志书应该上溯至省级行政区、地区或者设区市行政区。

  政区的相邻关系是指与周边同级行政区的衔接关系,实际编写中应该逐一述清相邻的行政区,如浙江,东北部与上海市接壤,北部与江苏省为邻,西北与安徽省相衔,西部与江西省共界,南与福建省毗邻。该区与周边的部分行政区域不属于同一个上级行政区,应该述及上一级行政区,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县级行政区或者地区、设区行政区的志书中。具体的情况有如下几种,(1)地区或者设区市,周边与其他省地区或者设区市相邻,要叙清其他省的省名与地区或者设区市的名称。如温州市,北部与台州市为邻,西部与丽水市相衔,南部与福建省宁德市接壤。(2)县或者县级市,周边与同省其他地区或者设区市的县或者县级市相邻,述清其他地区或者设区市的名称,如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北部与丽水市青田县为邻,西部与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接壤,东北与瑞安市衔接,东南与平阳县毗邻,南部为苍南县,西南为泰顺县。在文成县的政区位置中,景宁畲族自治县和青田县不属于温州市,而是丽水市的辖县,应该在这两个县名前加缀丽水市,而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泰顺县与文成县同为温州辖区,故直述行政区名即可。(3)县级行政区周边与他省接壤,应该述清他省的省名以及所辖县级行政区名。如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北部为文成县,东部邻平阳县,东南部衔福建省的福鼎市柘荣县,西南部毗福建省的福安市寿宁县,西北部接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

  以上是简单的政区地理位置关系,如果需要比较详细地阐述政区地理位置的话,可以记述将该政区与其他相接壤政区界线的两个端点位置,还可以阐述与其他政区接壤界线的长度,或者是与其他政区接壤两个端点直线长度。被其他行政区包裹的区域只有封闭的曲线,没有衔接的端点。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一个政区与其他一个政区有多段境界接壤,也有多个衔接的端点,一般来说,其端点数应该是衔接界线的两倍。

  2.地理坐标即数理地理位置

  数理地理位置就是指政区的最东端与最西端的经度,最北端与最南端的纬度,如浙江省泰顺县的地理坐标为北纬27°17′~27°50′、东经119°37′~120°15′。

  政区中心地理坐标。因为政区的形态各异,尽管地理坐标相同,政区主体的位置却未尽一致,所以政区中心的坐标有必要记载,如泰顺县的中心坐标为:北纬27°33′,东经119°42′。

  政府驻地的地理坐标。政区的地理坐标是几何面积的中心,却未必代表政治、经济与自然环境的中心。政府驻地是政治中心,往往也是经济中心,甚至是自然环境的最佳区位,这种情况在县级行政区表现尤其显著,故政府驻地的地理坐标可以作为政区位置中的一项内容。

  3.四至八到

  所谓四至,就是一个政区最北端、最东端、最南端、最西端四个点的位置。四至点其实就是地理坐标的四个点,但是表示的方式不同。地理坐标南北端的两个点只有纬度位置没有经度位置,而东西端的只有经度位置没有纬度位置,四至则是将东南西北四个端点每个点的经纬度都表示出来。采用四至的方法表示地理位置不仅仅有利于读者掌握该政区的空间位置,还便于了解政区的地域空间形态。四至至今仍然是国土部门表述一个区域区位的重要方法。新编地方志应该用地理坐标与聚落位置结合起来描述四至点的位置。

  在现代地理学引进之前,四至的表示方式与今天有很大的差异。旧志中的四至,只能用聚落的名称表达,且当时所谓的四至,并非是政区的最北、最东、最南、最西四个点,而是官衙驻地正东、正南、正西、正北四个方向与政区边境的交汇点。换句话讲,中国古代的四至,实际就是经过官衙驻地的经线纬线与其境界交汇的4个点。另外,古代没有比例准确的地图,也没有可能专为编地方志对所管辖的区域开展测量,志书中记载的四至和理论上也就有了很大的误差,往往东至未必是官衙所在地正东端的边界,其他三至的情况也是如此。在实际的编写工作中,应该注意传统四至与现代四至的差别,切勿沿用旧志四至的表述方法。

  4.面积

  一般指辖区内的陆地面积,包括大陆与岛屿,也含陆地上的水域面积。

  包括该行政区划单位的行政层级、类别,行政隶属关系和管辖关系,行政区域界线、面积、人口,具体的地方国家机关所驻地。

  5.街道与行政村

  城市的街道办事处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属于准行政区划单位。城镇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整体,街道尽管是一个准行政区划的单位,但在客观上却是城镇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街道的内容不适宜在行政区划的篇章中淡化。

  行政村虽然名为行政,但依据1998年11月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所以行政村不属于行政区划单位。

  但行政村仍然应该列入县志政区篇中,主要依据两点,一是实际工作中,行政村之间的境界划定是政府行为,我们可以将村看做是镇域内的基本区划。二是行政村的区划是乡镇、县级行政区、地区或者设区市、省级行政区的延伸,是同一体系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三是行政村犹如县级行政区的细胞,失载的话,县级志书价值大为降低。因此,行政村必须作为县级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地方志编纂者很介意村委会属于自治组织,性质与乡镇、县市的行政不同的话,可以将篇名改为政区与区划。区划不一定指政府的行政区划,非政府行为也可列在其中。这样便可以很好地解决村民委员会为村民自治组织,而乡镇、县市各为一级政府的差异。

  四 编写政区志应该注意的问题

  1.沿海地区地理坐标与四至

  我国的沿海地区大多有涉外的情况,记载地理坐标与四至时,应该给予充分的注意。沿海地区与内陆不同,海域因为性质不同,有许多复杂的问题需要处理好。

  沿海地区有如下情况:(1)大陆地区的地理坐标与四至,仅仅表示该行政区大陆部分的地理坐标与四至,并不包括管辖的岛屿和海域。但是,必须指出的是陆地是包括陆地水体的。(2)陆地地区的地理坐标与四至,应该是大陆与岛屿整体的东南西北四个极点或者其间的区间,这个范围不包括海域部分。(3)陆地与主权海域的地理坐标与四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邻区法》第二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领海的位置与内水相对,在领海基线的另一侧。根据国际法,我国对领海拥有主权。(4)陆地管制权海域的地理坐标及四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邻区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毗连区的宽度为十二海里。”该法的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在毗连区内,为防止和惩处在其陆地领土、内水或者领海内违反有关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者入境出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行使管制权。”此外,当外国船舶在毗邻区内触犯第十三条时,我国主管部门可以行使紧追权。(5)陆地与专属经济区的地理坐标与四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二条规定:我国的专属经济区为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延至二百海里。第三条规定:我国“在专属经济区为勘查、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以及进行其他经济性开发和勘查,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活动,行使主权权利”。我国“对专属经济区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使用和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行使管辖权”。

  2.海域部分的界线未确定

  我国已经完成对陆地地区的勘界工作,划定了地方政府的管辖范围与职责,但是海域部分的划界工作并没有进行,海洋渔业资源为沿海地区共享,并不属于沿海地方政府所有。这与陆地土地与矿产资源的管辖权有很大的不同,应该说海域的管辖权是直属国家的。以此为依据,地方志中的地理坐标应该是大陆和陆地地理坐标,不应该将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的范围纳入其中。

  3.专属经济区的涉外问题

  我国的专属经济区的部分与海岸相邻或者相向国家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有重叠,涉及的问题不适合地方文献加以定性,一般的地方也没有能力处理这样的问题。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县级志书、地区或者设区市志也应该将地理坐标和四至限于大陆与陆地坐标的范围之内。

  必须指出,在沿海地区,特别是与海岸相邻或者相向国家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重叠的行政区,其地方志的地理坐标一定要明确是大陆坐标与陆地坐标,表示仅仅是该行政区陆地与大陆的范围,并没有涉及海域部分,这样的处理是慎重的。

  4.侨州郡县

  侨州郡县的名称始于东晋。西晋末北方大乱,中原大量汉族居民南迁,东晋朝廷以他们原籍州、郡、县之名,称呼聚居之地,并设立行政机构加以管理。这些州郡县称侨州郡县,后来一些北方侨县侨州从所寄的南方郡县中划出一部分土地作为辖区。南北朝期间,又有几次同样状况出现,所寄州郡又多次分割,甚至出现两郡同治一县和两州同治一郡的双头郡县。隋统一后,废除侨郡县。

  5.封建国

  西汉封国往往被地方志编纂者所忽略。西汉建国之初,曾经封韩信、英布、彭越等功臣为王,实封国。后韩信等人被剪除,仅余长沙一国。此后,刘邦又封子侄等9人为诸侯王。盛期,按郡计,诸侯国的疆域总和,已经超过西汉朝廷直辖数。编纂地方志的政区篇,应该注意到这一段历史。

  6.《禹贡》的内容不建议纳入

  新编地方志中,还能见到以《禹贡》为依据,其地在夏代属于九州中某一州的内容。学术界也有一说,认为《禹贡》中的九州并非具体所指,因此,所谓夏朝地属某州的内容,不建议纳入志书中。如写,也需标明是参自《禹贡》。

  7.史前文明不宜纳入

  史前文明的内容,因为没有系统的政区设置,不宜纳入新编地方志的政区篇中。

  五 沿革部分与文献资料的使用

  沿革部分是行政区部分的重要内容,其编写需要一定的考据学基础。就一般而言,地方志沿革部分应该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充分利用数字文献资源

  地方志需要利用学术界取得的研究成果,但是对于具体的行政区而言,学术研究未必有相应的系统性。特别是对县级行政区来说,很难找到从古代到今的政区沿革研究成果。在首轮新编地方志的编纂工作中,历史时期的沿革情况多抄袭旧志。但是,就近期的情况而言,许多地方志编纂者受到过历史学的本科教育,另外数字化的古籍文献,如数字化的《四库全书》、二十四史等,为从事历史时期政区的考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优越条件。我们可以通过文献、旧志、考古资料、学术研究成果,了解当地历史时期行政区设置、分区、沿革的基本情况。

  2.明以前部分慎用旧志

  明以前的沿革情况,可以通过旧志和历史文献加以考证整理。明清时期的政区沿革应该以旧志为主撰写。编写政区历史时期的内容,一定要遵循这样的原则,即尽量采用当时的古籍,避免利用相距年代很远的文献,如以清地方志为依据编写元宋以前的沿革的情况,要特别要避免。一般说来,清朝拥有的文献资料,我们基本都可以找到。如果我们没有找到的文献资料,而在清地方志中出现,其来源也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受文献条件的限制,清或清以前写文章,往往凭借记忆,并不一定要逐条核对。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误差的可能是很大的。所以,我们在编写历史沿革时,不要完全信赖旧志的内容,需要认真考辨其真实性。

  (编校:闵洁 审核:张晶萍 排版:刘云锋)


责任编辑:姜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