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化依法治志意识,激发社会公众对地方志事业的参与热情。5月17—18日,商丘市地方史志研究室在市行政大厅和帝和公园举行了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十四周年纪念活动。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结束了地方志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标志着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依法修志的法制化新阶段,在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活动中,商丘市地方史志研究室共向机关干部和市民赠送《商丘年鉴》《商丘地区志》等史志编研成果600余册。活动现场,还通过发放地方志知识问答宣传页、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介绍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商丘市情及商丘修志编鉴工作成果等,取得了一定的宣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