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洛阳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洛政办〔2016〕126号)(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市首次印发的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对推进洛阳市地方史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划》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结合洛阳市实际提出了今后五年洛阳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规划》强调,“十三五”期间要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扎实做好年鉴、月报、乡镇志编修工作,不断拓展修志用志新领域,推进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加强对社会修志和地方史编修的指导和管理,基本形成“志、鉴、报、库、馆、用”六业并举的地方史志发展格局。同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史志工作,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各级地方史志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各项史志工作任务,为实现我市“十三五”时期“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