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商政办〔2016〕130号),标志着商丘市地方史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正式出台。
《规划》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结合商丘实际制定。
《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商丘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地方史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的总体目标。同时对全市二轮修志、综合年鉴、大事月报、乡镇(街道)志、地情书等编纂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划》强调,全市各级政府、各级地方史志机构要高度重视地方史志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保障、加强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工作和加强督促检查,为实现商丘又好又快跨越发展决胜全面小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