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日报刊文:大力推动地方史志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写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
曹景宪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关地方志的第一部全国性法规,《条例》的颁布结束了地方志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标志着地方志编修工作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法制化新阶段和大规模、正规化修志的新时代。在《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如何以此为契机,借助开封实施“文化+”“互联网+”战略的大好机遇,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的作用,更好地担当修志问道的历史使命,大力推动开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是摆在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者面前的重要任务。
认真落实《条例》 致力史志事业
地方史志事业是开封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开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融相通。10年来,开封地方史志工作以《条例》为准则,坚持依法治志,于“志、鉴、报、库、用、网、学、刊、创”等领域全面跨越,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市史志办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地方史志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完善。10年来,开封地方史志事业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逐步形成将地方史志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简称“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健康高效运行。二是修志编鉴成果丰硕。修志编鉴是市史志办的主要任务,近年来取得了突出成绩。经过多年的辛勤努力,6卷本500余万字的《开封市志(1986~2004)》于2014年通过省级评审,修改完善即将报送省史志办审查验收。《通许县志》《开封市郊区志》《杞县志》《开封县志》《开封市龙亭区志》《尉氏县志》6部县级志书相继出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志》《开封市禹王台区志》已经通过省史志办审查验收,即将印刷出版;《开封市鼓楼区志》编纂正在加班加点,争取早日完成送审出版任务;相继推出全市首部乡镇志《葛岗镇志》和首部村志《袁洼村志》。同时,《开封年鉴》目前已编纂出版23卷,2016年卷编纂工作正在实施;《通许年鉴》《杞县年鉴》《尉氏年鉴》《开封新区年鉴》也相继创刊,其他县区年鉴创刊正在积极筹划。三是其他工作全面推进。10年来,市史志办围绕开封丰富的地方史志资源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开发,编纂出版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地方史志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经济社会建设、研究地情文化提供了翔实依据。目前,即将印刷出版40余万字的《开封人物志》;整理《东京梦华录补注》、清康熙三十四年《开封府志》、明万历二十五年《杞乘》等旧志与古籍文献10余部,为专家学者提供了研究开封的重要依据;再版《开封菊花志》,为弘扬开封特色文化做出积极贡献;编纂出版《开封地方文化全书》,已成为研究开封文化全面、系统、权威的著述;方志馆建设实现突破,尉氏县方志馆已开始布展;信息化建设后来居上,步入全省前列。同时,我们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地方史志成果,通过建立地方史志文化传播基地、定期开办史志文化讲堂等多种形式,推动史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大力促进地情文化全覆盖,增强全市人民的家园意识。
立志修志问道 担当历史使命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历史悠久,连绵不断。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2月在北京首都博物馆考察时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李克强总理提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他希望地方志工作者继续发扬方志人精神,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这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是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特别是2016年,“加强修史修志”被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这充分体现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作为地方史志工作者,理应以此为契机,立志修志问道,主动担当起推进地方史志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
当前,全市上下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实施“双+”战略为依托,着力建设“四个开封”和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近日吉炳伟书记在全市党政联席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双轮驱动”“双城融合”“双+”战略,努力推动开封经济实力早日迈入河南省第一方阵。地方史志队伍是我市文化建设的一支生力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一要进一步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正确处理史志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二要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以创新思维、务实举措、扎实作风,积极推进地方史志事业发展,助力“文化+”战略,不断提升开封文化的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三要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等工作,实现地方史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要积极探索地方史志人才培养、引进等政策和措施,完善培养培训制度,创新培养培训方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热爱地方史志工作的史志队伍,不断提高修志用志的质量和水平。
推动转型升级 服务工作大局
今年以来,市史志办在坚持贯彻落实《条例》的同时,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已制定出《开封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初稿)》。未来五年,我们要继续坚持修志为用原则,主动作为,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论证实施具有带动全局作用的文化开发项目,发挥地方史志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史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为加快开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具体来说,一要在全新文化产品生产方式上实现转型升级。突出抓精品,多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佳志、良志和传世之志,推出一批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志书成果,努力高质量印刷出版《开封市志(1986~2004)》,力争将《朱仙镇志》《洧川镇志》纳入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突出抓活动,策划组织一些体现地方史志特点、发挥地方史志优势,便于各方参与、助力开封发展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扩大地方史志文化的推广利用;突出抓传播,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宣传合作,更好地运用新媒体宣传地方史志工作知识和成果、推介地方史志资源、放大地方史志声音。二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新功能上实现转型升级。强化“修志致用”意识,通过修志编鉴的多种形式,积极研究和开拓社会读志用志途径;强化融入意识,主动融入建设“四个开封”和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的大局,从中认知地方史志价值、发挥地方史志功用;强化惠民意识,树立“地方史志为民”“地方史志惠民”新观念,主动开辟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地情资料保障、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
创新驱动发展 建设智慧城市
当前,开封实施“文化+”“互联网+”战略,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发展平台。在新形势面前,开封地方史志工作应树立“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敢于担当、勇于超越,为实施“双+”战略增添新内涵、注入新动力,为智慧城市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要创新手段,积极开展“互联网+地方志”行动。坚持完善开封地情网,及早开通开封地情网手机版,确保全市地方史志信息快捷共享;发挥现有“三号三群三专栏”的平台效应,科学构建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工程,加快建设集收藏、展示、开发和服务于一体的数字方志馆,使传统地方史志更加多元能动。二要创新模式,助力“文化+”战略。要发掘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在文化研究上有新突破,推出开封特色志系列丛书、开封历代方志集成、开封历史文献丛书等系列工程;多出优秀史志成果,做好文化开封的宣传,在文化产业发展上有新贡献,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服务。三要创新功能,服务智慧城市建设。当前,开封循着“文化+”发展的坐标,让“互联网+”与其相呼应,靠“双+”战略打造智慧城市。推进智慧景区、旅游电子政商务、旅游公共服务等具体项目的建设,将开封市旅游引入“触摸时代”“定制时代”和“互动时代”,使我市成为知名的智慧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体验中心,让游客只需一部智能手机即可享受便捷的智能服务,这是开封智慧城市的发展方向。而将地方史志文化融入智慧旅游,可为旅游开发挖掘素材、提供参谋助手作用。地方史志文化元素和智慧旅游相结合,在文化与特色上做足文章,发挥志书、年鉴宣传、导游、阅趣等功效,在发展经济、招商引资、指导旅游、寻根问祖等许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可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直笔著信史,彰善引风气。做好地方史志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在纪念《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者决心凝神聚力、辛勤耕耘,勇于担当、砥砺前行,努力推动开封地方史志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四个开封”和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