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深化“一创双优”活动,推动全市史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征求县区史志部门意见,濮阳市出台县区史志工作综合考评意见。
意见坚持量化考核与动态掌握相结合,实行百分制,半年、年终两次考评。其中,半年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70%。另设加分因素。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保障、续志用志、年鉴编纂、月报编纂、地情丛书编纂和地情文化研究、方志室和网络建设、旧志整理等,共七项内容。考评还并安排了加分事项。考评结果将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濮阳市出台县区史志工作综合考评意见
近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深化“一创双优”活动,推动全市史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征求县区史志部门意见,濮阳市出台县区史志工作综合考评意见。
意见坚持量化考核与动态掌握相结合,实行百分制,半年、年终两次考评。其中,半年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70%。另设加分因素。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保障、续志用志、年鉴编纂、月报编纂、地情丛书编纂和地情文化研究、方志室和网络建设、旧志整理等,共七项内容。考评还并安排了加分事项。考评结果将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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