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市地方史志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实施项目带动和精品战略,继续打好旧志整理、地方志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建设攻坚战,全面完成县(市)区二届修志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任务,实现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高方志文化软实力,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更具活力新型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如期编纂出版《焦作年鉴(2012)》,办好《焦作方志动态》,按时向省报送《焦作大事月报》
《焦作年鉴(2012)》3月份完成稿件征集,6月份进厂印刷,9月份出书。内容上要与时俱进,全面、系统、客观,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增强可读性和磁吸力;版式要新颖、现代、科学、创新,富于文化创意和时代特征。真正使年鉴成为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机关喜闻乐见的年度性百科全书。办好《焦作方志动态》,力争每月一期;焦作大事在《河南大事月报》采用量要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次。
二、完成乾隆己酉年重刊《怀庆府志》的影印、校注工作
该套志书分影印、校注两种版本印制,5月份之前印制完成。
三、完成《焦作人物志》、《焦作名片—魅力山阳》系列丛书的审稿、编纂出版工作
《焦作人物志》要在3月份完成资料补充、修改完善,5、6月份召开评稿会,完成审稿、定稿,8月份出版;《焦作名片—魅力山阳》丛书要加快资料收集进度,6月份结集出版。
四、开通焦作市情网,筹建焦作市地方志(资料)数据库
焦作市情网试运行后要于2月份正式开通。地方史志工作数据化、网络化既是《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地方史志工作发展方向。要列为2012年工作重点,分步实施,抓好落实。地方史志工作数据化(即建设信息资料库)是一项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存储并方便检索地方史志成果的系统工程,是地方史志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力争3、4月份完成考察、筹备,拿出地方史志(资料)数据库筹建方案,待专家论证、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五、建成并开放焦作市方志馆(室)
建成并向社会开放方志馆(室),既是方便公众读志用志,既是《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要求,也是地方史志工作机构应有工作之义。应该精心设计、认真筹建,并早日对外开放。建设焦作方志馆(室),拟施行两个方案:一是在市图书馆辟出专门展室,向公众开放焦作市方志馆。二是在市史志办现有办公用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腾出一至两间房,自行建设方志馆(室)向社会开放,以方便社会公众读志用志。
六、加强县(市)区业务指导,确保完成市政府和省史志办下达工作任务指标
“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是《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的神圣职责。2012年,市史志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地方史志业务指导,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志鉴编纂及方志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任务。一是督促尚未完成二轮志书出版任务的县(市)于上半年全面出版;督促尚未编纂出版地方综合年鉴的县(市)于年内全部出版。二是继续推进旧志整理系统工程,力争通过一至两年的工作,把库存所有旧志全部影印、校注出来(2012年各县(市)区至少影印、校注一部旧志)。三是一轮志书(即1980年代所修)库存较少、不能满足领导及社会需要的,要原版复制影印。四是各县(市)区要在地方史志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年内,各县(市)区史志部门要建成县(市)区情网,并视条件建设地方史志(资料)数据库,筹建县(市)区方志馆(资料室)。对上述工作,市史志办于年中、年末分别督查一次,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
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有计划的实践锻炼、业务培训、轮岗交流、学习考察等途径,培养史志工作者的学习意识、研究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把我市史志队伍打造成一支政治坚定、品质优良、业务精通的一流史志队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要求,及时吸收借用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地方史志编纂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志书编纂质量。继续搞好文明单位创建,通过创建文明单位,靓丽机关形象,提升人员素质,增强史志事业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