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地方史志工作会议于2011年7月5日在市会议中心召开,焦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建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传达了河南省地方史志编委(扩大)会议精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史志办党组书记卜庆正作了《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努力开创全市地方史志事业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宣读了《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全省地方史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修志特殊贡献者的决定》和《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地方史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娟主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焦作新区管委会分管史志工作的领导、市直和驻焦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年鉴工作的领导、史志办主任,市史志办全体人员等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报告全面总结了“十一五”期间的地方史志工作,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地方史志工作,具体说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完成省定二轮志书和县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任务。少数未完成二轮志书任务的县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出版或送审任务。未编纂县级地方综合年鉴的县市区要采取措施完成省文要求和全市进度。市县两级还要做好《大事月报》的采编报送工作。
2.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地方史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搞好历代旧志资源的整理开发,今明两年所有存有旧志的县(市)都要至少影印出版一部旧县志;结合地方实际适时编纂出版民间传说、地名故事、名人名家、名胜特产等有关历史文化书籍。
3.全面启动部门行业及乡(镇)村志的编纂工作。要按照市地方史志编委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史志编纂与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焦单位志书的编纂出版,接受市史志办的业务指导;冠焦作市名称的,出版前须报市史志办备案;乡(镇)村志的编纂出版及指导工作由各县市区地方史志编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自行掌握办理”精神要求执行。
4.加快地情资料库和方志馆建设。市史志办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焦作市情或史志栏目,着手筹建地方史志数据库;积极申请筹建焦作市方志馆。
5.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素质、能力过得硬的地方史志编纂队伍。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和工作岗位要求,及时补充年轻人员。返聘有水平、有经验、有事业心的的老同志参加编书和审稿工作。尊重地方史志工作者的劳动,关心其政治成长和生活待遇,及时予以精神和物质上的表彰奖励。
张建国副市长在充分肯定焦作市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对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地方史志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
首先要增强做好地方史志工作的责任感。焦作地方志作为了解焦作乃至河南历史、社会变迁的重要资料,是系统研究区域文化内容全貌、发展变化、地域特色及其成因的重要工具,是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构建地方特色文化支撑体系、塑立中原历史文明重要传承区的重要载体。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举措、扎实的作风,积极做好史志工作,振兴史志文化,不断提升先进文化的引领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我市在中原经济区率先实现崛起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其次要注重质量,精益求精做好修志编鉴工作。志书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各级史志部门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要以对社会、历史和后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客观、准确地记载历史,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历程,确保史志真实可信。要按照评审定稿程序,明确各级编纂人员的职责,认真征求专家和行家的意见,切实把好志稿的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努力把志书、年鉴打造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文化精品。要坚持改革创新,严格质量标准,着力打造精品志书。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目标,强化保障措施,抽调精干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明两年全面完成编修任务。继续做好市、县两级综合年鉴和焦作大事月报编辑报送工作。
第三要夯实根基,加快推进史志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完善方志馆和史志基础设施的建设,努力实现史志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为史志事业繁荣发展提供保障。市、县(市)区两级史志办要尽快建成区域地情网,以便实现“十二五”期间省、市、县三级地情信息系统的链接、沟通,实现全省方志资源共享。
第四要改革创新,提高史志开发利用水平。要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加强方志资源的二次开发和利用工作,努力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做到修以致用、修用并举。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围绕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面向读者市场,以用志项目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地情开发工作,争取每年完成一至两项重大用志成果,使史志成果成为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同时积极开展旧志整理与开发工作。积极引导各行业各阶层的读志用志活动,推进志书进学校、进机关、进厂矿、进社区、进军营、进农村,全面提升方志文化的影响力和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最后要加强领导,营造史志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要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工作格局,保证地方史志工作经费,及时调整、补充高素质史志编纂人员,进一步完善史志部门的办公设备,为做好地方史志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二要密切协作。继续落实好承编责任制、主编责任制、目标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相互支持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发现人才、凝聚人才、造就人才和用好人才的科学工作机制,注意史志人才的选拔培养,注意史志人员的交流与提高,加强教育培训和术交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热爱史志工作的修志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