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2007年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图书质量年”,国家对图书的质量关注和重视程度,远高于以前。比如,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每年分别进行两次图书编校质量检查,检查之细之繁琐,惩罚力度之大之严厉是以往所没有的(今年规定,凡是质检不合格图书均处以3万元罚款,并就此销毁该书)。今年的编校质量还呈现出这样的特点,即使全书一个错别字没有,也未必就是合格品,因为大量存在体例不统一和数字用法、标点符号使用不妥当或不准确的情况,同样会判定图书不合格。
近两年,本人参与编辑本省二届志书有二十余部,在编辑中发现不少问题,其中有些问题已与方志界同仁交换过意见。现将本人在编辑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认为应注意的事项总结出来,与方志界同仁共同探讨。应该说明的是,本人所报告的仅仅是从编辑出版的角度和技术层面的要求出发,不对志书本身的框架结构、写作风格、文字叙述作评述。
从出版的角度审视,已编辑出版的二届志书普遍存在着一些带有规律性的差错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政策性问题
政策性问题是指出版社所必须遵循的政策、法规、纪律和制度等。国家对此有很严格的要求和规定。
1.漏密问题:早在几年前广州全国新闻出版工作会议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同志就谈到方志图书中存在着大量漏密问题(没有正式文件下发),因此应引起出版界足够的重视。因为国家没有出台出版物漏密方面的相关文件,故编纂者在撰写时殊难把握。现根据本人长期编辑实践和对国家相关政策的理解,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可能存在着漏密问题:①征兵人数,基干民兵的序列及人数(包括武器、弹药情况),当地驻军、武警人数及详细的驻地;②“三反五反”时期镇压反革命人数(此资料目前尚未公开);③对“法轮功”习练者改造、拘捕情况;④黄金及重要战略物资、矿藏储备情况;⑤粮食储备详情(指国家粮食储备库);⑥计划生育当地“土政策”问题;⑦不宜公开的其他数据等。稳妥的处理办法是能回避则回避,回避不开,要以简洁、模糊方式处理。
2.文件汇编问题:编辑中发现附录的文件汇编有些内容为当地的“土政策”,与中央要求的并不一致,或部分文件内容不易公开,因此应采用部分收录(节录)的原则为宜。
3.民族宗教问题:此为出版物最敏感的话题,应特别注意如下问题:①有关“呼喊派”等邪教或非法组织或非法宗教团体取缔详细叙述问题,应尽可能采用回避原则;②在宗教习俗叙述上,尤其是伊斯兰教习俗叙述上应特别注意,使用专业用语不能生造。
4.隐私权问题:二届志书在涉及到政法部分、工业等部分往往会例举一些典型的民事或刑事案例、企业债务纠纷案例。有的直书其名,有的作详细介绍,不妥,很容易引起司法问题,请特别注意不要直书其名,应尊重所述对象的隐私权。(此问题近年在报纸上曾引起讨论。)
5.一些关键词语正确使用问题:二届志书中发现一些关键性或规范性用语使用不当情况,应引起注意,并要求使用确当。例举如下:①马列主义:正确的用语应是“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列宁主义”,不能略写;②“三个代表”,正确的使用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应加双引号,且不能简化和略写;③我驻南斯拉夫使馆:正确的应是“我驻南联盟使馆”;④西德、东德:正确的使用是联邦德国、民主德国;⑤苏联:属概念不清,正确的使用是原苏联,应与苏联时期区别开来;⑥对台用语要规范,如台湾“总统”应称“台湾地区领导人”;“立委”“国代”应称“台湾政界知名人士”;“新闻局”应称“台湾主管新闻机构”;台湾官方或半官方机构,一律加双引号处理等;关于对台用语,中宣部有专门文件下发,可参考。⑦解放前、解放后:不能再使用,一律以“新中国成立前(后)”或“1949年后”或“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代替。
二、文字方面问题
二届志书中文字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词语使用不当。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使用词语方面的政策或标准,如《现汉》第5版、第一批异形词标准、规范词典等,使原先一些旧词变得不规范。此外,某些词语使用也存在困惑问题,现就志书中常用的不规范用词和规范用词例举如下:
误 |
正 |
误 |
正 |
其它 |
其他 |
参预 |
参与 |
台帐(指金融概念) |
台账 |
笔划 |
笔画 |
上交 |
上缴 |
空档锐不可挡 |
空当锐不可当 |
成份水份辈份 |
成分水分 辈分 |
告戒 |
告诫 |
精简(指人员) |
精减 |
恢宏 |
恢弘 |
关连 |
关联 |
飘泊 |
漂泊 |
过份 份量 |
过分 分量 |
渡荒渡假 |
度荒度假 |
人材 |
人才 |
签定 |
签订 |
茄克 |
夹克 |
座北朝南座落 |
坐北朝南坐落 |
刻划 |
刻画 |
下功夫(指时间意义) |
下工夫 |
作文章 |
做文章 |
折衷 |
折中 |
赢余 |
盈余 |
座标 |
坐标 |
此外,二届志书中常有一些形近的词排错而没有校对出来,常遇到的有(括号内为正确的字):颖(颍)、高梁(粱)、秸杆(秆)、粘度(黏)、撤(撒)、方园(圆)、咀(嘴)、候(侯)、壁(璧)、荷泽(菏泽)、桔(橘)、薄(簿)、象(像)、照像(照相)、布署(部署)、兰色(蓝)、蒜苔(薹)等。
几个出现频率极高的字、词研究:
1.作、做,作出、做出:
作、做在某些释义方面是相通的,因此极难分辨,一些语言学家也解释不清。根据编辑经验,“作”,除通常作为俗(熟)词处理外(如作为,不可写成做为;称作,不可写成称做等),一般含有抽象意义;因此作报告、作调查,建议使用“作”字。“做”,通常具有动作、有具体行为的意义,因此“做生意、做人、当家做主、做寿、做梦、做法”要使用“做”。
做出与作出:目前无合理的释义区别,因此两者皆可使用。但全书必须保持一致。建议选择作出,如作出决定、作出决议;因为此词含有法律、严肃的意义。
“做(作)贡献”一词,因贡献系抽象意义偏多,建议选择“作贡献”。
2.制订、制定:
制定、制订在《现汉》第5版有词条释义。一般而言,制定指已经规定下来的,使用频率高,也主张通常情况下使用此词。而“制订”则含有即将去制定某制度或草拟某制度的意义,因此使用频率较低,如制订选题、下一步准备制订计划。
3.订购、定购:
一般情况下,订购物品均使用“订购”,只有在特定环境下,如强制性或有规定承担某些义务者,用“定购”,如以前国家的定购粮,要用“定购”。
“订婚”、“定婚”也如上,“定婚”,指父母包办的、带有强迫性意义,多指旧时习俗。而一般情况下则用“订婚”。
4.截止、截止到、截至:
截至、截止为两个不同语境下出现的词,而截止到则完全是错误的,因为“至”、“止”均有“到”的意义,显重复;因此,无论“截止到”与“截至到”均重复。按《现汉》释义,截至通常在句子前叙述时使用,如“截至1999年”,而截止通常在后,如“1999年截止”。此词较分辨容易,不可混淆。
5.其他,其它:
此两个词在《现汉》5版中均有词条,应属通用。但近几年我们在出版图书质检上,只认定“其他”是正确的。此无科学道理,但属无奈,请一律用“其他”。
此外,在“动植物”编中,某些动、植物的名称常常书写不规范,如“蒜苔”应为“蒜薹”,“君达菜”应为“莙荙菜”,“兔丝子”应为“菟丝子”,桂鱼应为“鳜鱼”,“板兰根”应为“板蓝根”等。请千万不可混淆。
三、数字标点方面的问题
数字标点使用方面的问题,从出版角度看,在此次二届志书中最为不规范和混乱,同时也最让人感到迷惑。这是因为中国汉字在实际运用中的特殊性、历史性和渊源性,加之地方史志所叙述的对象较为复杂(既有历史上的名胜古迹,也有现代的、现实的叙述对象),更因为它是文献的集合,具有统计意义的数字要比一般图书多得多的特点,故在把握上很难做到十全十美。
目前,关于数字和标点使用方法,在出版物上有两个国家标准,即1995年颁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1995-12-13)及《标点符号用法》(1995-12-13),但由于两个“国标”产生时间离现在有一段时间,内容格式要求未达到完全科学的准确性解释,因之完全遵循实际上很难做到(基本上做不到,这也是出版界的一大困惑)。那么,在志书中应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并结合质检部门的认定认可表述如下:
(一)数字使用的问题:
目前,出版部门的编校质量对数字的检查,通常采用的是体例统一的标准,即无论是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汉字,在体例上必须保持一致性,如果不保持一致,就算失误和错误。因此请志书编纂者注意,数字使用必须保持一致,即体例上的一致和完整性。
第二,数字用法,按国家标准必须(亦算强制性)遵循的原则是:下列情况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①公元纪年、月、日;②时间;③带小数点和百分比的数字;④物理量情况下的数字;
必须使用汉字的:①旧历年、月、日;②特殊使用,如“五四运动”、“十六大”等;③特殊字数,如“二三人”、“七八本”。
二届志书中常出现的问题或失误是:
①在数字用法上混乱,不能做到全书统一;②应该用阿拉伯数字的,而使用了汉字;③可以使用汉字的,而使用了阿拉伯数字。
根据我们多年对地方志出版物的编辑和总结,结合国家颁布数字用法标准,我们建议数字使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律:
①凡是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数字,请尽可能使用阿拉伯数字,尤其是在一组统计意义状态下更如此,不管是在十位数之内或是约数。
②凡是具有非统计意义的数字,请尽可能使用汉字。如“领导讲了三个方面问题”、“会议总结了十二点”、“立了五项”、“表述了二十个方面”、“八项决议”等。
③人大、政协召开的各次会议使用汉字,如“第十五届三次会议”;取得第几名,用汉字,如“取得了第六名”。人民币币值因其特殊性也应使用汉字,如“发行面额五十元、一百元”;国家的法律条款用汉字,如“刑法第六条,第十一款”;判刑的刑期因具有法律上的严肃性及特殊含义,应使用汉字,如“刘某某被判刑十五年”等。
④请注意以下问题:A. 特殊的历史事件在使用汉字表述时请注意,凡元月、11月、12月,中间加间隔号,如“一二·九运动”;B. 凡其他月份均不加间隔号,如“五四运动”,“七七卢沟桥事变”等。C.凡被人熟知的特殊节日和纪念日,如五四运动、国庆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三八国际妇女节,均不加双引号;若简称,如“六一”、“八一”、“十一”均加双引号,且不能加间隔号,如“十·一”使用,便是错了。D. 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了的历史事件,中间一律加间隔号,如“75·8”洪水。但要注意,间隔号黑点应加上中间位置,不可上移或下放。E. 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能简称,如“1989年”不能简称89年;若确实需要简称者,请在年之前右上角加逗号,如“'89”,但后面不可加跟汉字“年”字。
举例说明:
误 |
正 |
五·四运动 “五四运动” “五四”运动 |
五四运动 |
一二·九运动 一二九运动 “一二九运动” |
“一二·九”运动 |
75.8洪灾 “75.8洪灾” |
“75·8”洪灾 |
98家具博览会 98年家具博览会 |
’98家具博览会 |
(二)关于计量单位及量词的使用问题:
在已编发过的二届志书中,发现在计量单位的量词使用上存在着极其混乱的情况,同时,这也是方志界同仁比较困惑的问题。现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质检的标准及编辑实践,说明如下:
1.国家鼓励使用国际标准的计量单位,如千克、千米、公顷等;
2.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著作之间有区别,自然科学著作必须使用标准的计量单位,且使用标准的符号,而人文科学因其复杂性、渊源性、传承性等,可作灵活的掌握。如使用亩、斤、公斤、两、斗、升等。国家并不对人文科学著作作强制性规定。(当然,省方志办若有对方志的关于计量单位的规定,请按省方志办相关规定执行。)
3.二届志书存在着计量单位及量词使用规律性错误问题是:A. 使用混乱。如,全书某些部分用公斤,而另部分使用千克,某部分用公里,而另部分用千米;某部分用亩,而另部分用公顷等,应全书予以统一。B. 国际计量标准符号使用混乱或不统一。如二届志书中,多数计量单位均用汉字表述,但在某些部分却使用国际标准符号,造成不统一。如电力部分,常使用“KV”(千伏)、“KVA”(千伏安)及容积、容器方面使“ml”(毫升)、“L”(升)等,造成全书不统一。
4.在人文科学著作中,有两个国际标准符号可以使用,或必须使用:即百分比号(%)和温度号(℃),当然在表格中为方便起见,亦可酌情使用国际计量符号,但应该在括号中夹注中文说明。
5.关于“公顷”“亩”的说明:一般情况下,志书应该使用公顷来叙述,但也并非完全拒绝使用“亩”,在叙述历史时段或特定的历史语言环境下(如建国前后、医药中的药方),考虑到历史的原因及传统的习惯,还是用亩(中医药用“两”)为宜。至于使用公顷、千公顷、万公顷等计量单位,可因书因事而宜,但应该做到局部的统一。
6.数字的分节问题:按照国家标准,当阿拉伯数字达以四位数后,需进行分节处理,处理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三位数字间空四分之一字间;二是三位数间以逗号形式间隔。在自然科学著作中,这种分节是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但在二届志书中,由于存在着大量的统计数字,实行分节处理,会带来相当大的麻烦,版面也不好看,还容易引起淆乱。根据我们的编辑实践和对出版质检要求的理解,我们认为:①不必要一定进行分节处理,而且鉴于分节的繁琐,也不鼓励分节;②若一定要分节,请务必全书统一。
(三)关于标点符号的使用问题:
根据观察,标点符号使用上的不规范问题在二届志书中最为凸显。几乎在所编发过的书稿中均出现过,有些还是大量出现。出现的规律性错误主要表现在:
第一,逗号、顿号使用不规范,并且不能做到全书统一;
第二,特殊符号的使用不规范和不能做到全书统一;
第三,双引号的使用混乱,不能做到全书统一;
第四,对符号的理解错误,错误使用。
下面对通常较多使用错误的标点符号分项说明:
1.逗号与顿号:逗号与顿号的使用相当容易,出现的问题是不能做到全书统一,甚至一句话统一。如一句完整的并列关系的句子,应使用顿号,但在书稿中常出现顿号、逗号混用情况。这与校对不精有很大关系。需要说明的是,在许多情况下,使用顿号、逗号都是可以的,但一定要做到全书或局部统一。
2.连接号的使用:连接号在二届志书中大量使用,也是容易出错的地方。按国家标准,连接号使用有四种表达方式:A. 使用两字线(--);B. 使用一字线(-);C. 使用半字线();D.使用波纹线(~)。我们根据志书特点和编辑实践,主张使用~线为宜,这是因为①使用两字线,容易与破折号相混,且版面也不好看,一般不可取;②使用一字线和半字线,容易造成一字线与半字线不分乱用情况,实际在所编发书稿中,使用混淆比比皆是;③在某些特定的数字用法上,国家标准要求必须使用波纹线,如“36%~37.5%”,“这条路宽10.5米~11米”等。波纹线在排版上占一个字空,使用它,可大量避免数字连接中出现的错误。
另需要说明的是:①波纹线不能在中文字状态下使用。如“连霍高速~京珠高速”表述方式是错误的。②某些产品的型号、名称也不能使用波纹线,可用一字线,或半字线形式表述,如“JW-300”、“H-5W”;但应做到全书一致性。③在有计量单位的情况下,应前后一致,写完整。如“3米~5米、2.15平方米~6.48平方米、100毫升~600毫升”等。④波纹线应占一字格,注意不要排反。
3.间隔号的使用:间隔号位在字中间用黑点表示,注意不要与小数点混淆;将间隔号置于下方与小数点相混,是志书中经常出现的规律性错误。
4.某些特殊符号的使用:现就书稿中常出现的错误作说明:①标题为汉字时,一定要跟顿号,如“一、五、”;标题为加括号的后面不能跟任何标点,如“(三)、(5)、”是错误的;标题为阿拉伯数字的必须跟黑点,而不能使用其他符号,如“1.”、“13.”。②地图上的比例尺和表述时间时,符号必须置于文字下方位置,如“1:50000”、“下午15:00”;③表述比例关系的,符号必须置于文字中间位置,如“3∶5∶3”、“25∶26”;④年份的略写。年份的略写通常在年份前上加逗号,如“'89、'99”,后面不允许再带年的汉字。如“'83年”是错误的写法。⑤年、月、日的表述:年、月、日同时表述有两种方法,一种是“2003.9.15”,不可写成“2003.09.15”;另一种是“2003-01-05”,不可写成“2003-1-5”;注意此种连线为半字线,不可写成一字线,或两字线。⑥大数的简略写法。基于对全书数字使用统一的考虑,我们主张在万单位以上,后面是百位数为整数的数字给予加小数点“万”单位的表述方法。如“25300人”写作“2.53万人”;“108700元”,写作“10.87万元”。这样便与整数为单位的数字(15万、8万)相统一了。但需注意的是,后面是十位数的,不可略写,如“375890人”,不能写成“37.589万人”。此外,表格里的整数,考虑到版面的美观效果和数字一致性,不必略写。⑦小数不可略写,按国家标准,万以上单位可以略写,而千及千以下的不可略写。如“300”不得写作“3百”,“8000”不能写作“8千”等。
5.省略号的使用:省略号在标点符号使用上很容易处理,但志书中仍出现使用不规范情况。使用不规范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在省略号后面加句号,即“……。”(省略号后面任何标点也不允许有)②在省略号前面加逗号、顿号、分号等,即“,……”、“;……”、“、……”,省略号前面只允许加句号(。……)、感叹号(!……)和双引号(“……)。
6.双引号的使用:双引号在志书中的使用也异常混乱和不统一。一般来说,双引号除有引用原文的功用外,主要用来指示“特指”。志书中出现的问题是使用不统一,如在一些获奖名称上、荣誉称号上,有时使用,有时又不使用,造成全书体例上不统一。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获奖名称和荣誉称号上,凡是使用完整全称的,如“河南省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可加双引号,但也可以不加,只要做到全书统一即可;而对于使用省略称谓的,一般不要再加双引号,如“县先进单位”、“省五一劳动奖章”等。
对于叙述一些冠有特殊名称的竞赛、大赛,如“红旗渠精神杯”,因系特指,必须加双引号。再如一些特殊、特指的名词,也必须加双引号,如“法轮功”等(有些志书不加,是不规范的),再如“非典型性肺炎”,若是使用全称,则不加双引号,若使用简称,如“非典”,则必须加双引号。
7.书名号使用:书名号的使用比较简单,易处理,但某些志书还是出现一些不规范使用情况。主要是:①该使用书名号的不使用,如河南日报、大河报(正确是《河南日报》、《大河报》);②不该使用书名号的反而使用了,如“《河南日报》社”,(应该为河南日报社,因为是单位名称,不必加书名号)。
丛书名和专栏名是否加书名号,国家标准未作规定,根据大多数专家的意见,丛书名和专栏名应该加书名号,如《东方时空》、《中国地方志丛书》,但加双引号也可以。
另外需格外注意的是,单书名号(〈 〉)不同于“< >”大于小于符号,常见志书使用混淆,请务必注意。
8.排版、编辑、校对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在编辑志书中,我们常发现排版中出现或未引起注意的几个规律性错误的问题,虽然这些问题与书稿内在的质量没有关系,但亦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这些事项在国家图书质量检查中同样会被扣分和判为不合格的。
问题一:请注意排版中标点符号的使用是全角或半角。为了版面的好看和节约版面,我们主张使用半角处理(当然,使用全角也可以)。但无论使用半角或全角,请务必做到统一,不可以一会用半角,一会儿用全角。当然,因为数字的原因为转行带来不便,偶用半、全角亦可。
问题二:完整的数字不能上下行断开,同样,计量单位也不能上下行断开,如“15立方米(上行末)/秒(下行开头)”。
问题三:除波折号外,一般其他符号不可以出现在每行开头。如“~”号、“……”号等。
问题四:负号请用半字线。如“-36℃”。
问题五:汉语拼音请使用1996年国家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注意,不要将拼音正词法与英文相混淆。(本届志书中出现有混淆的情况。)
9.部队番号的数字使用:关于部队番号,国家标准规定使用阿拉伯字数,但未界定建国前后的使用方法,以至于志书中在建国前的部队番号数字使用较乱。我们认为应该从尊重历史并考虑到语言环境的角度出发,建议:建国前的部队番号使用汉字,建国后的部队番号则使用阿拉伯数字。
10.关于表格的问题:从出版的角度讲,对表格的设计无太多的限制及要求。仅要求:①表格内横竖线使用正线,而表格四周横竖线则使用反线。②表头清楚,代码标准,计量单位名称要写全。③有续表的要加入“续表”两字(不加亦可以),但要做到全书统一。
在编辑中要特别注意横表的处理。一般而言,表在单页出现,表头在左侧(即内侧靠书脊);表在双页出现,表头在右侧(即外侧切口处)。不要“一顺”。编辑中发现,志书常出现“一顺”现象。
此外,发现在表格中一些“合计”项中的统计数字与分项中的数字对不上(在非表格的统计数字中也有),务请编纂者注意核对准确。
11.文件年份及编号问题:①文件年份要用全称,如1990、2003,不可省略为93、03。②按照国家标准,文件编号使用“\[ \]”符号,但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使用“〔 〕”号,两者矛盾,建议使用“〔 〕”符号。③某些文件可能涉及到机密问题,因此在编纂时,可否在用引用的文件作叙述性语言时一律使用文件年份及编号?可否在涉密时,隐去文件名称及编号?
四、编辑中的原则及文字处理问题
(一)方志作为“官书”,作为地方文献,因此它的语言叙述不同于其他作品。一般而言,方志应该讲究文字简洁、准确,讲究使用中性词与中性语言,避免情绪性语言、褒贬性词语。但在编辑中还是发现此类问题。例如称“××同志”(应该称职务),出现诸如“优秀”、“十恶不赦”、“难得的人才”、“取得优异(巨大)的成绩”、“做出巨大的贡献”等之类评价性语言。编辑认为应避免。(当然省方志有相关的文件规定,按省志办要求做。)
(二)图书的编辑,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和职责之一,便是要注意全书的体例问题和体例的统一,因此在编纂大型图书时,我们往往有一个详细的编辑体例说明。但在编辑方志中,总发现体例不够统一,这可能是因为多人编写的缘故。但作为编纂者务必做到使全稿体例统一,不仅仅是大的方面(一二级标题等),必须照顾到很细微的地方才可。像以上所谈到的技术性编辑要求时,很多方面均涉及到了体例这一问题。如数字用法,其实是很活的,怎么样使用都可以,但一定要做到统一性。
(三)语言叙述的简洁、准确是作为文献的方志图书的特点,因此在时间或事情叙述上要准确,尽可能使用准确的时间来表达,避免出现“几乎”“大约”“可能”“也许”“差不多”这样带有模糊概念的词语。
(四)在编辑中,发现本届志书存在着知识性差错,字词、成语使用错误,历史年份表述或换算错误。这类错误通常出现在对历史的追溯和名胜古迹及风俗习惯、方言等篇中。因此建议对上述诸篇,应请高校或研究机构专业人士审定。
(五)“人物”编在方志中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但这部分问题(从出版角度看)很多。主要表现在:①列表中的人物姓名,感到明显有误,未能很好地核实;②人物籍贯部分体例严重不统一,有的加“省”、“市”、“县”名,有的则不加。③地名的变更近几年来变化很大,而人物籍贯中,有的用老地名,有的用新地名,诸如“巩县人”、“巩义市人”,“卫辉市人”、“汲县人”,“四川奉节人”(已归重庆市辖)等。应务必统一,若用旧地名亦可,但也务必统一。④“人物”部分涉及到的单位名称也异常不规范,有些单位书写错误或不全,如“外交部处长”(无司、处名称,不全),如“河南卫生出版社”(无此单位)等。对一些涉密单位(如部队、国防单位等)应以“某某”模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