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志稿的总体评价
大家对《郑州市志》稿的评价很高,有的说它是“上乘之作、创新之作”,有的说它“大气、新意、干净”。我要说的是它有高度、有深度、有新意、有亮点,是一部比较成熟的志稿,也是我看到的最好的一部志稿,具备出精品佳志的良好基础。
说它有高度,主要指这部稿子的编纂者能立足全市、全省甚至全国的高度,去筛选资料、挖掘特点、组织文字,不拘泥于琐碎的资料,能够在资料之上有提高、有升华,看起来大气。
说它有深度,主要指它的资料翔实、齐备,各项事物发展的骨干资料、关键数据基本齐备。有些事情写得很深,比如“商贸”部分写到的老字号,包括“附录”收录的老街道、老照片,都是很有深度的。
说它有新意,是指它在很多地方都有创新。比如在体式运用方面,虽然说郑州市第一届志书用的就是条目体,本志则是条目体成功运用的又一典范。又如“大事纪要”与“大事记”分设,这虽说只是个小小的改革,但是却产生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志书的《大事记》,我一般是不看的,就是因为大事不大,都是些小事情,太繁琐,看了半天也理不清地情的脉络。而《郑州市志》把断限内最能反映地情的十几件大事提炼出来,编成《大事纪要》,用纪事本末体专题记述,让读者可以很快把郑州的大事抓住,这说起来是方法技巧上一个很小的改革,但却大大利于了读志用志。再如该志《市县区概况》中“地情亮点”的设置,也是一项创新,虽说也是一项很简单的措施,但效益非常明显,让读者看过之后立刻就抓住了那些市县区的特点。包括设置“郑州与全国一些主要城市的比较”、《附录·补遗》中的一些内容收录,也是很好的。此外,大家已经谈到在突出时代特点、地方特点,特别是对显示郑州“中、通、丰、古、商”这些特点的内容进行升格、包括产业排序等地方,都是有很多创新的。
说它有亮点,主要指它的很多部类,如文化、商贸服务业、经济部类、改革等方面,有很多新时期的亮点都有所反映,看了之后感觉时代感非常强。志书突出时代特点,绝不仅仅是把改革开放的过程写清楚就可以了的。改革开放体现在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每个方面都有改革开放带来的新点亮点。《郑州市志》不仅集中写了改革开放,还从方方面面写了改革开放带来的新点亮点,包括宾馆饭店、商场连锁店经营理念的变化、服务方式的转变、招徕顾客的手段,甚至酒店可代顾客购买火车票、飞机票都写进去……,话虽不多,却把经营方式的改革生动地反映出来了。
所以,从《郑州市志》稿对内容特点的把握、对资料数据的统领、对文字表述的驾驭情况看,我认为这部稿子是一部非常成熟的评审稿,已经具备良志佳志的基础。当然,它也有不足,大家已经说了很多。我认为大的毛病没有,小的毛病不少。总体看:志稿对省会城市特点的把握还不太到位,与省志交叉内容的处理还不够妥当;在篇目方面还应该作一些调整,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内容方面还有些缺项,有些内容还需要调整;资料方面涉及一些涉密问题和敏感问题,还需要慎重,有些资料的准确性还需要核实;在文字方面,不仅仅是校对问题,有的是本身就写错了,下一步应该在用词、用字的规范和校对方面下工夫。
二、如何进一步体现省会城市的特点、正确处理省会城市志与省志的关系
省会城市,顾名思义是省会所在地,是省级党政机关所在地,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它既是全省的人流、物流、技术流、信息流的中心,也可能是全国的某个区域中心,这就是省会城市的突出特点,它和一般的省辖市特点不一样。省会城市志应该把这个特点体现出来。怎样才能比较妥当地反映这个特点,又不和省志有过多的交叉?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郑州市志》稿为了反映省会城市的特点,涉及了一部分省志应该主要记述的内容,但对这部分内容处理得不是很好。比如志稿中的文化部分、新闻出版部分,省军区的记述等等;人物部分最多,一些是省志应该主要记述的人物。这样写,既和省志交叉,也造成了挂一漏万。如果按这个标准收录,缺的内容就太多了,会出现很多不平衡;如果对省直一点都不反映,肯定也不行,因为这样做,等于忽略了省会城市的特点、否认了省直诸多资源与省会城市密不可分的关系。那么,怎样才能既突出省会城市的特点,又能兼顾好省会城市志与省志的关系呢?我认为,省会城市志在写机构时,应该以市属、市管为主,同时也必须要对省属、省管以及中央、部属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宏观的、综合的介绍。写人物也应该以市本籍人物、市属人物、市管人物为主,属于省属人物以及其他方面的人才资源,也应该在人物卷下的无题序中进行宏观的、综合的记述。比如郑州作为省会城市所在地,有中央、省直的各类名人多少,按职务职称分、按知名度分均可,大体要有个类别、有个数量,而且既要反映、又不能具体。原则上讲,省会城市志对与省志交叉问题的处理,要详省志之略、略省志之详,而且要详略有度。详,并不是事无巨细都写,要讲究存史价值;略,也不能挂一漏万、空洞无物,要有必要的资料和数据支撑。
人物入志,应以“三为主”为原则:即以市本籍人物为主,以市属市管人物为主,以与本市发展密切相关的人物为主。如志稿中写到张海、孙广举、王怀让、何南丁、于黑丁等人,他们不是本市籍人,也没有在本市任职,其影响也并不主要局限于郑州市,这些应该是入省志或者其家乡志的,放在《郑州市志》就不大合适;而且这些人并不包括我省在这个领域的所有代表人物。常香玉是既应该入省志、也应该入市志,因为她是本市籍的名人,也是全省、全国的名人。唐玉润虽然是陕西人,但他从小就在郑州,是郑州家喻户晓的著名书画家,而且当过郑州书画院院长,将他写入《郑州市志》就很合理。至于郑州的一些大学校长、教授,比如胡大白等,虽然不是本籍人,也不是市管干部,但郑州大学与郑州市的发展是非常密切的,而胡大白创办黄河科技大学更是对郑州贡献巨大,所以把她写进去也是应该的。
三、关于设置区域中心的考虑
我同意集中设置“区域中心”的建议,这样做既可以突出郑州的优势,又可以进一步体现省会城市的特点、处理好市志与省志的关系。这里我谈一下具体意见:
为什么要强调“区域中心”呢?因为郑州虽然有“中、通、丰、古、商”等诸多特点,但“中”是一个最重要、最突出的特点。郑州市承东启西、贯通南北,假如设“区域中心”为一卷,其下至少就可以有四个类目:第一个类目标题,可以是“国家级交通枢纽城市”,可以从郑州是京广、陇海铁路的交汇点,是陇海、兰新经济带的桥头堡,是欧亚大陆桥上的重要枢纽,是国家东西经济互动的桥梁和纽带等方面设置条目;第二个类目标题,是“中部崛起的重要省会城市”,可以从国家中部崛起的战略、郑州在中部六省的地位作用设条目。第三个类目标题,可以是“河南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市”,主要通过省级机构设施的介绍,强调它是省会城市,强调对全省的辐射作用,可从政治、经济、文化、科教等多方面设目。第四个类目,可以设“中原城市群的龙头城市”,中原城市群以郑州为中心,包括郑、汴、洛、新乡、焦作、许昌、漯河等9个城市,面积占全省的30%左右、人口占40%左右、GDP占一半以上,这块内容足以支撑这个类目。以上四方面内容完全可以构成“区域中心城市”这一卷。如果设立这一卷,既可以更突出郑州的区位特点和优势,同时可以更好地体现省会城市的特点。比如设“河南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必然就可以把省级党政机关所在地、全省的教育中心、科技中心、文化中心、商贸金融中心等内容收录其中,就可以在志书的其他地方不再反映这些内容,就可以弥补目前志稿中省会城市特点不足的缺陷,既突出了优势、又弥补了缺陷。具体怎么设,除了刚才说的四个类目,还可以考虑补充其他。该志《附录》的最后有三篇文章(即倒数二、三、四篇),建议你们认真看看,从那里可以列出很好的篇目。
四、关于总篇目
1、第一册“大环境板块”
“体制改革”的位置放在“大环境板块”不合适,如果想进一步突出时代特点的话,可以设“改革开放”卷。开放包括对内、对外的开放。对外的内容志稿已有;对内的、国内区域之间的、与其他城市地区间的合作内容也是很多的,如各种招商引资活动都体现了开放的程度,这些也应该写入志书。但是,不管是设置“改革开放”,还是只设置“体制改革”,都有个位置摆放问题。目前位置不太合适,或者整体移走、或者拆分以后移走。整体移走,就是将“体制改革”单独放在某一卷的前面,如果政治、经济、社保三项改革放在一起写,放在第2册前面比较合适。如果拆分移走,可将“经济体制改革”放在第3册“经济总情”前面,将“政治体制改革”放在政治部类前面,将“社保改革”放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中,这样正好也与现在的管理体制一样,但在标题上应明确出来。如果改革和开放合并写、单独设卷,可放在第2册前面。“资源与利用”中的内容只是管理,没有利用,有点文不对题。“民情民俗”中包括华侨工作、对台工作、残疾人工作等,我倾向于这一板块不写工作,只写最基本的地情,可将环境保护、资源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均放在政务板块,对台、对华侨工作可以放在党务中写。残疾人事业放在社团里比较好。“方言”现在是在《附录》中,移入“民情民俗”为好。人口、民族、宗教、婚姻、家庭、风俗、方言、人民生活都可以放在“民情民俗”中,作为二级目。环境板块里边有嵩山、也应该有黄河。志首开始的5幅照片都是黄河,接着才是嵩山的照片,可见编者也认为黄河对郑州很重要,所以如果能把“中岳嵩山”和“郑州黄河”一并单列的话,对地情特点也是一大突出。但写的时候要注意角度,嵩山不要和后边的内容交叉太多。
2、第二册基础设施建设板块
大的顺序,首先是“区域中心”。之后,如果改革、开放一起写,接下来就是“改革开放”。再后面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交通”、“邮电”、“水利”、“电力”、“城乡建设”。志稿现在只写城市建设不妥,对乡村建设基本没有反映,可把卷十五有关农村建设的内容移过来、再充实些内容。卷十二“区县(市)概况”,我倾向于放在第6册“人物”之后。
3、第三册经济板块
这里面主要是产业顺序,我同意按工业、商贸服务业、农业、乡镇企业、旅游业、金融业的顺序排列。乡镇企业放在“农业”中不合适,主要原因有两条:首先它不仅仅是农业企业,包括工、农、建、运、商多种行业;二是乡镇企业、特别是郑州巩义市的乡镇企业,是这个时期的时代特点。所以,把它单立起来比较好。“农田水利”宜从“农业”中拉出去,归入水利。“供销合作商业”里有个“土特产”,位置低了,应该升格,使之能在总目录中显示出来最好。“海关”我同意把它和检验、检疫、口岸管理一起放在政务板块中单列。
4、第四册政治板块
“中国共产党”卷缺“政法”,包括政法委的机构职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可以在与组织、宣传并列的层次上增设。“人民代表大会”缺“人事任免权”、“监督权”,建议在类目上显示出来。“人民政府”中的“日常工作”标题太笼统。“外事”单独放在“人民政府”中也不合适,因为外事能放的话,可以放进来的就很多了。既然后面有政务板块,建议将“外事”也归入其中。“人民政府”主要写政府本身,包括政府办公厅和政府法制局的事,其他政府组成部门的事可以放在政务中写。卷二十三“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分为两卷为好。社会团体中只有工青妇还不够,应该把残联、红十字会等也放在这里,既介绍组织也介绍工作。“政法·军事”改成“政法·武装”比较合适。如果环境板块只写基本情况不写工作的话,可以把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检验检疫、口岸管理等进行合并,放在政务板块。
5、第五册文化板块
把第6册的卷三十六“卫生·体育”、卷三十七“精神文明建设”移过来,放在卷三十二“新闻出版”后面,大顺序还是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精神文明建设。卷三十三“黄帝故里”、卷三十四“少林武术”、卷三十五“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放在第6分册比较好。接下来是 “人物”、“区县(市)概况”。
五、各卷的一些具体问题
1、关于《凡例》 第四条说“全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基本体裁”这句话不太准确,应该说是“述、记、目、传、介、图、表、录”等8种体裁。因为《郑州市志》以卷为最高层次,卷下采用条目体,并不存在志中志,所以不必套用老行话——当然,这不是原则问题。此外,各卷的《综述》和类目下的《概述》设置不统一,有些地方有、有些地方没有。如果不一定每个地方都要设,就应该在《凡例》中加上一条:“卷下《综述》和类目下的《概述》根据需要设定”。
2、关于《总述》 《总述》的内容、结构、语言总体合乎志书规范,逻辑清楚、行文流畅、用词简明,时代特点、地方特点也很突出,是比较成熟的。修改意见:一是第四部分放在最后不合适,可以前移到第二位,这样可以正好照应环境、历史、经济的逻辑顺序,而且更突出了地方特点。二是《总述》的有些段落记述略显空泛,如果能再充实些关键数据更好。三是个别用词还需严谨,尽可能准确,比如第一部分的小标题,里面有“矿产多、植被茂、土地沃,资源丰富”,而后边一段写的却是“土地资源相对紧缺,水资源严重不足、属全国缺水城市之一”,这怎么能叫“资源丰富”呢?实际上郑州的资源丰富主要指矿产资源多,所以,“资源丰富”这个词还应该再斟酌,使之更准确。另外,第三部分说“郑州凭借‘中、通、丰、古、商’之优势持续发展”,“中、通、丰、古、商”郑州人可能知道,其他人则不知道,这就需要加注,包括其他第一次出现的内容都需要加注简称,现在这些都没有注。
3、关于《大事纪要》 《郑州市志》设《大事纪要》的做法很好,虽然部分内容超出了志书的上、下时限,但却是合理的。我认为,上限不存在超不超的问题,从来没有哪部志书完全是从规定的上限写起的,如果一定要从某一年开始写,历史上的很多特点和优势根本就无从反映,读者就没法了解这个地方的历史特点和优势。比如修《安阳市志》,能因为上届写了殷墟,这届志书就不写了吗?当然,不能重复,有些内容还可以再筛选补充。况且,《郑州市志》的大事纪要也就是超到1978年,比如“为冤假错案平反”,但这是一件大事,是需要写的。关于延长下限,为了说明某一方面的事情适当延长下限也可以。这一届修志,我省下限统一截至到2000年,主要是考虑到有利于下一届修志全省统一行动。后来考虑到各市的具体情况,比如行政区划改变、地名改变、区改县、县改市等,应该允许下限有所变动,于是有些地方就适当延长了几年。对此,省史志办有个原则,即下限最多不能超过5年。这样,总体上仍不会影响下一届全省修志的统一行动。
4、关于《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同时也作出了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也就是说,既包括劳动部门的几大保险,也包括民政部门的优抚安置、社会福利,而且包括金融部门的商业保险等。但是从志书方面考虑,如果集中写改革,应该怎么写“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呢?如果把民政管的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都放在“社会保障”当中写,“民政”部分的内容就被抽空了。因此,我认为从志书框架设置的实际出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应该有以下五项基本内容:一是劳动部门管辖的三大保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险,可以保留在“劳动”中作为劳动保护的内容去写;二是劳动部门管辖的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三是民政部门管辖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五项内容是志书写社会保障不可少的内容,这几项集中起来写,也不影响《民政》志的内容。有的志稿把“住房体制改革”也放在“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里是不妥的,它不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范畴,可以把它放在“城乡建设”中写。住房体制改革,是从福利分房改革到住房货币化,不是保障,好多人还没有房子呢,所以现在提出要“居有所住”,包括经济适用房要严格控制、二次买房贷款要严格限制。商业保险仍然应该在金融保险当中写,因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和商业保险不同。总之,在写“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时要尽可能涵盖这些最基本的要素。现在《郑州市志》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中有缺项,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但这项内容在“人民生活”中写了,可以移到这里单列条目;志稿还缺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这在郑州市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内容,这是一个重要缺项,应该补上。“工伤保险”和“女职工保险”可以放到《劳动》中写。
5、关于《区县(市)概况》 其中设“地情亮点”非常好,但亮点要选准,在亮点排序上要突出主要的。比如管城区最突出的亮点是商城遗址的所在地,但在列出的几个亮点中排得很靠后;邙山区首先应该突出黄河、但黄河却放在了最后;新郑市首先应该突出黄帝故里、但也被放在最后边了。
6、关于经济部类 “经济总情”下面有几个条目,其中“投资规模”在这儿写不是不可以,但是下面的“经济结构”中还专门有个“投资结构”,如果把“投资规模”放在“投资结构”中会更合理一些。“存贷款规模”也可以放在“金融”中写。“对外经济”可以放在“对外贸易”中写。“经济总量”写国内生产总值和工农业生产总值、包括经济总量与全国主要城市的比较就可以。“经济结构”类目中,“所有制结构”下面有“公有制经济”,分工业、商业几个领域,写得非常好,但这里的工业所有制结构和下面“产业结构”中的“工业结构”子目内容交叉重复,下边这个可以不必要了,就在“所有制结构”中写工业的所有制结构就可以。“经济效益”中的“城乡人民收入”和“人民生活”重复,既然有“人民生活”了,这里可以删去。
“农业”卷的“综述”下面有“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管理”目,这两个目可以移走。”农村建设”中的两个子目“扶贫开发”和“小康村建设”,属于城建范围。因为扶贫开发主要是帮助那些贫困地区通水、通电、通路,建学校、建诊所、修水利等等,就是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包括“小康村建设”都应该放在基础设施板块的“城乡建设”之中。“农村经济管理”包括其中的“减轻农民负担”、“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可以放在卷三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因为总体上它们还是属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范畴。现在把它们放在农业的“综述”下,设了很多目、显得很啰唆,可以把它移走。
“对外贸易”的标题不完整,应该是“对外贸易与经济技术合作”。如果改革、开放一块写的话,与对“外贸易与经济技术合作”相对应,可再设一个对内开放的目,名字可以叫“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主要写国内各地与郑州的经济技术合作,包括东引西进、南联北合、招商引资等大型活动,下面可以设若干个子目。
卷十三的“经济结构”写得很好,门类全、资料数据也比较全,特别是经济多元化、所有制成分反映得非常充分,这在我见到的志稿中不多。卷十四“工业”的“综述”写得也好,从宏观和全局角度出发,全面概括了全市工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既不空洞也不繁琐,基本数据应用和文字组合都比较好。但卷十六“商贸服务业”的“综述”与工业、农业的“综述”相比写得太单薄,不符合商贸业在三产当中的地位,应该充实内容,与其他的卷下“综述”相对应,其中也可以设一些小目。“餐饮与服务业”写得很好,建议记述面还可以再拓宽一些,进一步反映时代特点,如健身业、洗浴业,其发展变化都很大。“金融业”写得不太好,“证券期货业”的无题序,内容缺乏基本资料支撑,至少应该补2000年的资料数据,现在只写了“2000年底有各类证券公司营业部等50多家”这一个数字,这是不能说明证券业的基本情况的,缺基本的经营指标,比如经营种类、客户数量、交易额、营业收入和实现利税等等。比较而言,期货部分写得比较好,证券缺乏基本的资料要素和数据支撑。
7、关于政治部类 共产党部分缺政法委及其工作,民族宗教、统一战线和卷八“民情民俗”的相关部分交叉重复,建议将卷八中的有关工作内容移到这里。市委“中心工作”中应该补充“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条目,因为“宣传教育”中已经点到了这些内容,“中心工作”中就应该写出如何组织这项学习活动。“纪检监察”中记述的各类案件涉案人用的都是真名真姓,跟其他卷的处理方法是不一样的(如“公安”等部分对涉案人都不点名、只用姓××代替),建议和公、检、法等部分的处理方法一致起来,不点名,只点职务和姓氏。另外,公、检、法、司部分的涉案人员,包括罪犯、疑犯都没有点名,但只有“杨振海”点名了,而杨振海判的刑并不是最高,只点杨振海,比他多得多的都没点,不妥,应该一致起来。 444页“军事”中,将驻郑部队的具体任务、师长的名字写入志书,不妥,应该统统删掉。
8、关于文化部类 这3卷应该分别在开首设“体制改革”类目,现在“教育”和“文化”都没有写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倒是有,但却是以“综述”下面的一个小条目出现的,不妥;教育、科技、文化体制改革都应该设目,显示在标题上。教育“综述”下面的内容太具体,把“教育管理”等很多内容都放在这里了,建议至少应该把“教育管理”从“综述”中提出来单列,升格为类目,放在“教育”卷的末尾。新闻出版的“期刊”中有一个错误,在387页,这个错误用“黑马”软件也校对不出来:《当代河南将领传》的作者是孔祥敬,这里却写成孔祥教了。“期刊”部分还缺《中州今古》杂志。三十四卷“少林武术”中的“少林人物”里面有个“名僧传略”,只记了初祖、二祖,建议至少要记到六祖,六祖慧能是很有影响的传奇人物、是禅宗理论的集大成者,他虽是广东人,但与少林禅宗密不可分。
9、关于《人物》 中指组和省里的文件都有“生不立传”的规定,而志稿“人物传记”里却收录了80岁以上的在世老人。建议不入传为好,可以放在“人物事略”、“人物简介”中。志稿对传主的性别注女不注男,这应该在《凡例》中说明一下,或在“传记”下面作个简单说明也可以,否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很费事。有些人物的基本要素不全,有些语言的色彩需要注意,比如写李梦甲是老党员、老革命,但却没有写他是哪年入党的,并且他的革命工作是从30年代开始的,也不能算是很老的老革命、老党员,因此这些话最好都不要写。志稿对一些有问题的人物处理得还是比较好的,比如李福乾、王有杰、杨振海等,记述得实事求是、分寸把握比较好。
10、关于《附录》 “前志补遗”的资料很珍贵,特别是其中的“老街道”、“老店铺”、“老照片”、“郑州方言词汇”等,既是补遗、又体现了郑州特色。建议凡是属于可以入正文的拿出来归入正文,不要放在“附录”。如“郑州方言词汇”可以移到“民情民俗”,一些老照片可以拿出来放在志首、与新照片对应摆放。另外还有一处硬伤:383页的照片与说明全都对不上号,382页、383页用的照片全都是一样的,但照片说明却不同。志稿中还有不少硬伤,而且不是用“黑马”软件能校对出来的,必须由专人去核准才行。
六、希望
这是一部有很好基础的稿子,是我看到的最好的一部志稿。下一步,一定要以精品为目标,千万不要急于出书。郑州市是有条件、有实力的,一定要珍惜、一定要出精品。希望按照大家的意见,在篇目、内容、包括省会城市志的特点等方面,做进一步调整和把握,特别是不能小看硬伤。常见的硬伤大体涉及几个方面:一是涉密问题、敏感问题。二是数据、时间、人物、地点等要素错误。三是用词用字的规范问题,比如“作、做”,“的、地、得”等,这都不是“黑马”软件能校对出来的。四是校对差错问题。针对这四类硬伤,首先要在校对中充分发挥人工作用,反复核准资料;志稿本身记述不准、再好的校对也校不出来。其次是要用最好的、最新版的“黑马”软件作辅助校对。三是出版时再请出版社的责任编辑、专业校对严格把关。总之,《郑州市志》稿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只是怎么做得更好的问题。希望郑州市志办一定要树立精品意识,精雕细刻出精品,给全省带个好头,做个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