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琰,字文姬,是我国著名女诗人。她的生年大约在汉灵帝熹平六至七年(177-178)间,原籍为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她的父亲蔡邕(字伯喈)曾拜左中郎将,史称“蔡中郎”。蔡琰是蔡中郎的独生女儿。她出生前后不久,家门遇到不幸。 根据《后汉书·蔡邕列传》的记载,汉灵帝光和元年(178)七月,蔡邕任议郎,应密诏,因“讥刺”宦官及其亲属获罪,被关进洛阳狱。以“仇怨奉公,议害大臣,大不敬”的罪名判处“弃市。”幸亏“为人清忠奉公”的中常侍吕强为之求情,皇帝才下诏“减死一等,与家属髠钳徙朔方”。这时,蔡琰才一岁左右。 蔡邕徙朔方共九个月,于公元179年4月被赦。继而又得罪了宦官集团,在江浙一带过了十二年“亡命江海”的生活。“亡命”结束时,蔡琰已有十、四五岁了,可知她的童年时代,一直与忧患相伴。 蔡琰十六岁(192)时,嫁给了河东人卫仲道。在这之前,发生了外戚与宦官火并和董卓率西凉军入洛阳作乱的事件。蔡邕因被董卓胁迫利用过,所以董卓在公元192年被诛时,他也被司徒王允问罪,关进监狱,并于这一年的夏天,死在长安狱中。 蔡琰在十六岁至十八岁期间,因夫死无子,又回到原籍娘家居住。到了兴平年间(194至195),也就是蔡琰十八、九岁时,为乱军所掳,作了南匈奴左贤王的妻子,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 “文姬归汉”是我国历史上盛传的佳话。据《后汉书·董祀妻传》记载,“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于祀”。曹丕《蔡伯喈女赋》序中也说,“家公与蔡伯喈有管鲍之好,乃命使者周近持玄玉璧,于匈奴赎其女还,以妻屯田都尉董祀”。可知蔡文姬是曹操派使者用金璧赎回的。关于她归汉的时间,一般认为是在建安十二年或十三年(207至208),这大体上是正确的。不过我认为,曹操在自己的统治地位尚未稳固之前,恐怕顾不上赎还蔡文姬的事。大概是在他以武功取胜,要进行文治的时候,想起了患难时的好友、东汉著名学者——蔡邕。而蔡邕早已冤死,便又想到他流落到南匈奴的女儿——蔡琰。这应该是曹操进位为丞相以后的事。曹操是建安十三年(208)作丞相的。所以蔡琰在这一年,被赎归汉的可能性较大。三十一、二岁的文姬归汉后,嫁给屯田都尉董祀。 董祀不久犯法当死,文姬诣曹操请求赦宥。当时公卿名士及远方使者满堂,曹操对宾客说:“蔡伯喈女在外,今为诸君见之。”文姬进去后,只见她蓬首徒行,叩头请罪,音辞清辩,旨甚酸哀,众皆为之改容,连执法严峻的曹操也感动了。他说:“诚实相矜,然文状已去,奈何?”文姬说:“明公厩马万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骑,而不济垂死之命乎!”曹操居然收回成命,赦免了董祀。当时天气寒冷,曹操看着她可怜,还赐以头巾履袜。曹操又叫她凭记忆将她父亲已散失的书籍缮写出来,显示了对她的关怀。 在史书中,至今未曾发现关于蔡琰归宿的记载。五言《悲愤诗》末尾的:“托命于新人,竭心自勖厉。流离成鄙贱,常恐复捐废。人生几何时,怀忧终年岁”等诗句,则预示着蔡琰“一生抱恨常咨嗟”(王安石语)的悲剧性结局。 据说,今陕西蓝田县有蔡琰墓。不过此墓很可能是后人根据《三国演义》第七十一回的情节建造的假冢。小说的这一回显然是罗贯中托蔡琰、曹操之名虚构的,其中把蔡琰两个丈夫的名字改为“卫道玠”和“董纪”。对此不能信以为真。 题名蔡琰的作品共有三篇,即见于《后汉书·董祀妻传》的五言和骚体《悲愤诗》各一章,以及见于宋朝的朱熹、郭茂倩分别编次的《楚辞后语》和《乐府诗集》的琴曲歌辞《胡笳十八拍》(以下简称“胡笳”诗)。尽管这三首诗的署名都是蔡琰,写的大致也都是蔡琰的身世,被称之为自传体作品,但对于它们是不是蔡琰写的,从北宋的苏轼以来,就有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苏轼认为两首《悲愤诗》皆非蔡琰所写,他尤以“东京无此格”等理由,极力否认五言《悲愤诗》的作者是蔡琰。而清代学者吴闿生却说此诗“为文姬肺腑中言,非他人之所能代也”。迄今为止,文学史界基本肯定五言《悲愤诗》是蔡琰写的;而骚体《悲愤诗》与蔡琰的身世多有不合,大都认为是晋人伪托的。至于对“胡笳”诗真伪的看法,从宋朝至今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解放后在1959年还发生过一场争论。郭沫若同志认为,“胡笳”诗是《离骚》以来最好的抒情诗,没有亲身经历的人写不出。他自己百分之百地认为它的作者是蔡文姬。不过多数论者认为,“胡笳”诗的内容与蔡琰的身世不尽相符;从东汉末年到唐代几百年的时间不见著录、论述和征引;风格体裁与汉末不合等等,因而不会是蔡琰作品。总的来看,目前确定“胡笳”诗真伪的根据不够充足,因而这一问题尚无法作出定论。 以往由于对蔡琰作品的真伪看法不同,对它们思想艺术的评价也是不一致的。一般说来,对被公认为晋人伪托的骚体《悲愤诗》,基本是否定的,大都说它内容失真,艺术粗糙,没有什么可取之处。这种看法大体上是正确的。有人认为,“胡笳”诗是由骚体《悲愤诗》敷衍而成的,这有一定的道理。不过在艺术上,二者颇有文野粗细之分。平心而论,“胡笳”这首1297字的长篇抒情诗,堪称佳篇。它既是主人公对“乱离”世道的控诉,也是她对自身命运的悲叹。其中如第八拍中的“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等描写,把老天爷和神灵都咒遍了,令读者感受到她的切肤之痛。象“子母分离兮意难任,同天隔越兮如商参,生死不相知兮何处寻”、“胡与汉兮异域殊风,天与地隔兮子西母东。苦我怨气兮浩于长空,六合虽广兮受之应不容”这样的诗句,也是意蕴深厚,感情沉痛真切的。所以,尽管它的作者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但就这篇作品本身而言,却是不能忽视的。 与“胡笳”诗浪漫主义的抒情风格不同,五言《悲愤诗》是现实主义的叙事作品,作者以质朴无华而又入木三分的笔触,为汉末社会镌刻了一幅触目惊心的图画。掩卷深思,诗中所描绘的田园荒芜,白骨露野,人声断绝,豺狼号叫的中原大地,以及作者孤苦零丁,虽生无依的困境,无不是汉末社会现实的写照。“汉季失权柄,董卓乱天常,志欲图篡弑,先害诸贤良。逼迫迁旧邦,拥主以自彊。海内兴义师,欲共讨不祥。卓众来东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来兵皆胡羌。猎野围城邑,所向悉破亡。斩截无孑遗,尸骸相撑拒。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这些诗句就是东汉末年形象的历史。曹操曾写过《薤露》、《蒿里》这两篇著名的“诗史”,诗中写到董卓作乱情景是:“贼臣持国柄,杀主灭宇京。荡覆帝基业,宗庙以燔丧。播越西迁移,号泣而且行。”等等,蔡琰此诗与之相比,基本内容是一致的,而在描写的具体生动上则有过之无不及。 这首五言诗除了人们公认的在内容方面的深刻现实意义外,在表现形式方面也很有特色。一般的叙事诗容易流于对故事情节的平铺直叙,而这首诗却把叙事、对话、细节描写、心理刻画有机地结合起来,写得有声有色。例如第二段写到南匈奴的感受:“处所多霜雪,胡风春夏起。翩翩吹我衣,肃肃入我耳。感时念父母,哀叹无终已。有客从外来,闻之常欢喜。迎问其消息,辄复非乡里。”这里前四句写景,写出了边地荒寒特色。后六句写思乡心情,把她身置异域、感念父母的心理刻画得很微妙:她每当闻说有“客”来,就很高兴地去迎问故乡消息,但来者往往非乡里之人,结果总是使她失望。就在这一喜一悲的转换之间,衬出她深厚急切的思乡心情。又如同段中写她被接回汉朝,与亲子及难友分别情景:“……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号泣手抚摩,当发复回疑。兼有同时辈,相送告离别。慕我独得归,哀叫声摧裂。马为立踟蹰,车为不转辙。观者皆歔欷,行路亦呜咽。”前八句把母子、难友间在永别之际的痛苦,淋离尽致地作了渲染,写出了一种令人不忍目睹的凄惨场面。而在对当事者作了这些感人至深的描写后,接着又转写旁观者,从他们的“歔欷”、“呜咽”反应,来反衬场面的悲惨凄楚。诗篇还写到马和车,似乎它们也被感动了,以致“立踟蹰”、“不转辙”。这真可谓是绝妙之笔。这一节里既饱含着真挚充沛的感情,又显示了高超巧妙的艺术手段。蔡琰主要生活在建安年间,五言《悲愤诗》当作于建安十三年以后。在所有建安作家中,具有蔡琰这样悲惨身世的可以说绝无仅有;而这篇《悲愤诗》,在建安文学中也可以说是一块无双之璧,郭老于1959年所作话剧《蔡文姬》中,曾借曹丕之口说:“屈原、司马迁、蔡文姬,他们的文字是用生命在写,而我们的文字只是用笔墨在写”,这里道出了蔡琰作品之所以如此感人的奥秘。 【参考】 蔡琰,汉魏间女诗人。字文姬,又作昭姬,陈留圉(今河南杞县)人,生卒年不详。著名作家蔡邕的女儿。自幼博学多才,好文辞,又精于音律。初嫁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母家。汉末天下大乱,董卓入据洛阳,她起先被董卓军强迫西迁长安,接着又在兴平二年(195)被南匈奴军所虏,在匈奴中度过12年,生有二子。建安十二年(207),曹操遣使者持金璧去南匈奴赎回蔡琰。蔡琰回到中原后,又重嫁屯田都尉董祀。曾回忆缮写亡父作品400余篇。蔡琰今存作品,有五言《悲愤诗》及骚体各一篇,又有《胡笳十八拍》。骚体《悲愤诗》,所述情节与蔡琰生平颇不相合,不少学者认为是假托之作。《胡笳十八拍》始见于宋代朱熹《楚辞集注·后语》,不载于《后汉书》,在文体上同当时作品距离较远,所以有的学者认为也是后人伪托的。 |
古代才女——蔡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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