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一年多来,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务院七人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共同努力、敬业奉献,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数据的采集任务,取得了丰硕的阶段性成果,全面查清了全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
常住人口丨全省常住人口共9936.6万人位居全国第三
全省常住人口共9936.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7.04%,位居全国第三,低于广东和山东,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9402.4万人相比,增加534.2万人,增长5.68%,年平均增长率为0.55%,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16%上升0.39个百分点。普查数据表明,河南省人口十年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户别人口丨家庭户规模缩小
全省共有家庭户3178.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9074.4万人;集体户144.2万户,集体户人口为862.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比2010年的3.47人减少0.61人。家庭户规模缩小,主要是受迁移流动人口更加频繁,住房条件改善以及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影响。
地区分布丨郑州、南阳、周口、商丘和洛阳位居全省人口数量前五
常住人口数量排在前五位的是郑州、南阳、周口、商丘和洛阳,分别占全省的12.68%、9.78%、9.08%、7.87%和7.10%。2010年排在前五位的是南阳、周口、郑州、商丘、驻马店。人口向我省经济发达城市进一步集聚。
性别构成丨男性人口占50.15% 女性人口占49.85%
男性人口为4983.2万人,占50.15%;女性人口为4953.3万人,占49.85%。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60,比2010年的102.06降低了1.46。
年龄构成丨河南省少儿人口比重回升
0—14岁人口为2298.9万人,占23.14%;15—59岁人口为5841.3万人,占58.7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96.4万人,占18.0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40.2万人,占13.49%)。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2.1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7.4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3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13个百分点)。我省少儿人口比重回升,生育政策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反映出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得到改善。
受教育程度丨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67.0万人
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67.0万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14.2万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28.0万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40.1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398人上升为1174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212人上升为1523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460人下降为3751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4108人上升为24557人。15岁及以上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79年,文盲率为2.24%,与2010年相比,分别增加了0.84年,下降了2.01个百分点。各种受教育程度的持续改善和文盲率的变化,反映了十年来我省发展教育事业,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积极成效。
城乡人口丨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885.9万人
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507.9万人,占55.4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428.7万人,占44.57%。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885.9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352.3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91个百分点。十年来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流动人口丨省内流动人口为1992.8万人,外省流入人口为127.4万人
人户分离人口为2564.0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443.8万人,流动人口为2120.2万人。流动人口中,省内流动人口为1992.8万人,外省流入人口为127.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62.59%,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57.11%,流动人口增长163.77%,省内流动人口增长167.64%,外省流入人口增长115.09%。
民族人口丨全省常住人口中56个民族齐全
全省常住人口中,56个民族齐全。其中,汉族人口为9821.0万人,占98.8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5.5万人,占1.16%。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5.7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