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

您当前所在位置: 河南省党史方志网 > 学术研究 > 方志研究

二轮省志续修中容易发生的一些问题

来源: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作者:陈守强时间:2009-02-06分享:

 

河南省地方史办公室  陈守强

 

1998年,河南开始了二轮省志的设计准备工作,2001年4月正式发动。到目前为止,在82个承编单位中,有77家已写出初稿,50家已开过正式评审会议,25部分志已进入终审定稿程序。从整体质量看,大多数志稿观点正确、资料丰富、结构比较合理、语言比较规范,基本合乎省志评议稿要求,但也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问题。

为便于理解,这里有必要首先介绍一下第二轮《河南省志》的总体框架。其设计定位是“全面反映上个世纪的第三次历史巨变”,也就是完整反映20世纪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时间断限为1978-2000年。总体上按照十五大报告精神,主体部分按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四大板块进行安排。体例形式采取“篇章节与条目结合体”:让篇章节管逻辑,加强宏观调控;让条目管内容,强调存史价值。具体内容以“四述加三目”作为记述实体:“四述”即全志有总述,篇下有综述,章下有概述,节下有简述,共同构成全志的综合系统,后三述也被定性为综合性条目;“三目”指三种条目,即综合性条目、主体性条目、典型性条目。

三种条目在功能上是面、线、点的关系,分别反映某项事业的宏观、中观、微观情况,总体上构成一个立体社会空间,体现出社会的广度、深度和闪光点。综合性条目反映一个面,主要概括大势大略,时间跨度大,主要过程简,但须注意相互交叉重复;主体性条目反映某一条线或某一方面的情况,是志书的主体部分,要写出主要过程、主要措施、主要成果和主要问题,时间跨度相对适中;典型性条目反映一个点,是反映时代特点和地方优势的重要载体,是对主体性条目难以细述的典型事物的提取和扩展,主要突出新时期的新点亮点。

篇章节与条目结合体是在继承基础上的一种创新偿试,它吸收了条目体可以灵活增大信息量、便于编写和检索等优点,但最大的难点也就在“条目体”上。能否很好地理解和把握三种条目,包括各种条目的性质、功能、提取、编排、撰写、交叉等等,可以说是条目体省志中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的聚集焦点。下面我谈谈我们在评稿过程中所遇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希望能为同行们提供些有益的借鉴。

一、立足高度不够

省志是一省百科撮要,宏观记述省情是其重要特征。这要求编写人员必须立足于历史高度、全省高度、全志高度,也就是必须高屋建瓴,放眼全省,瞻顾全志,将最能反映事物本质面貌的资料纳入有限的篇章之中。在省志编修过程中,志稿的常见病之一就是没有立足于三个高度,因而带来一系列问题:

1、历史高度不够。立足历史高度,主要追求存史价值。许多志稿有一个通病,就是资料过于琐细,存史价值不高,微观记述有余,宏观中观不足,缺乏对具体资料的提炼、升华和综合概括,编写人员对历史发展的主线没有清晰的认识,不能用历史的眼光去研究和认识事物盛衰起伏和兴废交替的发展规律,不善于围绕历史主线组织和取舍材料,不善于用史家之笔去记述好宏大久远能经受住历史考验的事,因而也不能让读者观百科而不觉繁琐,明万物而不觉冗长,主要原因就是历史高度不够。

2、全省高度不够。立足全省高度,主要追求反映全貌。现代省志,多由数十上百部分志组成,每一部分志都必须立足全省,写出本行业、本领域、本专业全貌,不能只写本单位所直接管辖或直接管理的部分。有些分志不能涵盖全行业,只记主管直管部分,特别是经济部类,只写国有经济,不注意对经济多样化的反映,出现重要缺漏失真现象,不能真实反映新的时代特点,不利于读者了解该行业的全部,影响志书的整体质量。

3、省志高度不够。立足省志高度,主要追求著述严谨。志书是资料性著述,而不是简单的资料汇编,其整体性、科学性和严谨性是其著述质量的重要标志。一部省志,由多家编写、多卷构成,编纂难度很大。它作为一个整体,从内容到形式,从体例到文风,都必须力求科学严谨,整齐划一,如出一人之手,这要求各家在编写实践中,都必须立足于省志高度,遵循统一的要求。不然势必造成篇目体例不一,时间断限不一,文风语体不一,内容详略不一,版式装帧不一,文显众家风采,体成五花八门,各随其便,过分考虑本部门的要求,擅自突破省志总体设计的统一规定,使省志成为一个松散“拼盘”,严重破坏了省志的有机整体性和科学严谨性。

二、突出特色不够

地方志要注意突出特色,这是方志界的共识。志书没有特色,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相应地修志事业也就难以为继。特色是众多特点的集中反映,特点则是特色的具体表现。《河南省志》主要强调突出三个特色,即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专业行业特色。突出特色不够,也是志稿中的常见问题。

1、突出时代特色不够。强调突出时代特色,主要为了凸显发展主线,体现社会潮流,反映历史规律。时代特色是历史演变主旋律的突出反映,是社会发展灵魂的真实显现。地方志要如实记载历史,就必须注意突出时代特色。第二轮志书的基本任务,主要是反映第三次历史巨变的历史进程,能否真实反映新时期鲜明的时代特色,直接决定着续志工作的功败垂成。新时期的时代特色,根本上源于我们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主要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改革开放,具体表现在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有些志稿不能准确把握新时期的社会脉搏,不注意突出改革开放的主要进程,忽略新时期的新点和亮点,让读者感受不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如:简单沿用老篇目,不敢在继承基础上创新体例和篇目,抱着传统的自然部类、地理板块不放,只认定“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把旅游服务业视为“游览玩乐活动”而排在“体育”之后,对民主政治与法制建设的新发展、新兴的高新技术开发区、信息业、期货业、房地产业、高速公路建设、小城镇建设、科技市场、文化市场、社会办学等新的经济增长点或社会发展的鲜亮点不敢设立专门的篇、章、节,观念仍程度不同地停留在计划体制和僵化模式里。

2、突出地方特色不够。强调突出地方特色,主要为了全面反映区位优势。地方特色是一个地区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是区位优势的鲜亮要素。地方志历来注重突出地方特色,自古以来的所有名志佳志,也无不以鲜明的地方特色来争奇斗艳。各地都有各自的地方特色,自然的、人文的、历史的、现实的、政治的、经济的,地方志应该浓笔重抹。但有些志稿不太注意突出地方特色,有在篇目上不敢大胆突出区位优势,也有在记述上把有特点的东西写得平平淡淡,还有将有特色的内容遗漏掉的,更常见的是让全国都一样、各地都伦同的政策、规定、文件内容占据大量篇幅。

3、突出专业行业特色不够。强调突出专业行业特色,是为了系统反映百业发展规律,确保将各行业主体业务内容收录入志。我们说志书以资料取胜,但绝非包罗万象,巨细皆收。省志和部门志不同,对各行各业只能收录其主体活动内容,要尽可能避免大量的交叉重复。但有些志稿大量记述主要应由市县志和部门志记述的内容,还有的把本应由科技志记述的科研内容、应由教育志记述的学校教育、应由新闻出版志记述的行业刊物、应由人事志记述的职称评定、应由人物志记述的各类先进人物、应由科协社联文联记述的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写得非常详细,把具有专业行业特色的主体内容淹没在大量次要内容之中,喧宾夺主,显现不出本专业本行业的基本特点、属性和发展规律。

三、结构逻辑混乱

地方志以“横排竖写”(“横分纵述”)为基本编写原则,这是志体与史体的重要区别之一。由此构成志书的结构逻辑。横排指志书的纲目体系以“横分门类”为原则,分类依据一是科学分类原理,二是社会现实分工,两者必须有机结合;竖写则指志书的记述实体要按时间先后顺序“纵写史实”,这实际上就是条目体志书中条目的撰写方法,通常也叫“章法”。在志稿中经常碰到的问题有:

1、不按“科学分类”原理设节立目。在志书篇目设计中,必须以社会现实分工为基础,用科学的“分类学”原理作指导,才能使志书的框架正确地体现事物的本来面目和相互间的客观联系。这要求我们在篇目设计中必须讲究逻辑关系,对篇、章、节、条目各级标题的安排,要横为并列关系,纵为领属关系,一般不应乱了辈份。在篇章节与条目结合体志稿中,遇到最多、麻烦最大、最难把握和处理的问题,就是节与条目两级的设置比较混乱。主要表现:节与节之间、主体目与主体目之间不注意其并列关系;主体目与其下的典型目等层次不注意领属关系。

2、缺少主体条目。各节下边有综合性条目、主体性条目和典型性条目,其中主体性条目非常重要,每一个主体条目都是该节的主体内容之一,若干主体条目相加,应正好构成该节主体内容的全部。有些志稿中主体条目不全,明显漏项缺项,还有的干脆不设主体条目,而把各主体条目之下的二级条目都升格为主体条目,让读者怎么也理不出个头绪。

3、条目排列混乱。按照要求,三种条目的排列逻辑应是比较严谨的:各节之下只有一个综合性条目,且必须排在第一个位置上;而后排列主体性条目,且每节都必须设置两个以上的主体条目才能使本节成立;典型条目则分别从属于各主体条目,排列顺序则必须紧跟所属主体条目。一般情况下,读者看了志稿目录,就应该对某项事业的基本内涵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但有些志稿,仅从目录上就让人感觉很乱,看不出条目与条目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也很难理解某项事业的大体轮廓。

4、目中有目。《河南省志》要求,条目是志稿的基本单元和细胞,主体性条目以事物某一侧面的历史进程为记述对象,记述方法一般是以时为序写出一条线。但在有些志稿中,一个主体条目中又标出几个小标题,各自成为一块,形成目中有目。这种情况同条目中设置数字序号类似,既有表述的技巧问题,也有条目设置过大问题。解决办法:一是取消条目中的板块设置,合并后综合概括。即取消条目中的各个小标题(或数字序号),将各小标题(或数字序号)下的内容压缩概括在一起。二是可将条目中的各个板块提取为典型条目而独立出来;同时要充实原主体目的宏观概括内容,不能使主体目形同虚设。

四、体例章法失当

史有史例,志有志体。志体是资料内容的表现形式,是志书本身的内在特质,尽管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但它并不能随心所欲想怎么变就怎么变。坚持志体是地方志本身的内在要求,是修志事业得以为继的一个基本原则。强调坚持志体,是为了确保志书作为正统、权威、相对独立的“国情书、地情书”的学科定位,不能因强调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而把志书编写成四不像的读物。从已评志稿看,文体不一(俗称乱体)、倒叙插叙、断线缺项等,都是很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

1、总结报告体写法。一上去先概括出一个总结论,然后再分述几条或切几块分述,最后再加一段结束语,也即人们常说的“穿靴戴帽式”,没有把事物看成一个整体加以记述,因而出现许多不合志体的毛病。

2、论述体写法。一上去就是一段教科书式名词解释,或抽象地给几句结论和评价,不能开门见山,用事实说话,不通过记事、记结果,寓观点、寓评价于记事之中,人为地分出起步、发展、辉煌等几个阶段,用论述性空话、套话和众多虚词作为条目内容,缺少必要事实和重要数据的支撑。

3、流水帐式写法。志书章法决定了志稿一般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以时为序的形式主线,一条是反映事物发展进程的内容主线,写稿人员必须将两条主线有机统一起来。有些志稿写得象流水帐,一段段逐年记述,资料非常琐碎,存史价值不大。其主要原因是不注意把握内容主线,没有提纲挈领、提要钩弦、抓大事要事,综合、概括、升华不够。

4、倒叙插叙。时间主线混乱,时序颠来倒去,前后反反复复,逻辑不清,主线不明,读后形不成整体印象。这种写法,往往发生在总结报告体必然带来的切块记述中。

5、缺项断线。常见的一是记述不全面,往往只挑几件事以证明自己的结论,不能全面记述或涵盖事物发展的主要方面,甚至缺漏重要内容或主项;二是不坚持以时为序,不善于把时序作为基本线索,不注意用时间去标明事物发展进程,有的甚至没有明确的时间概念,或仅用大跨度时间概念(如只标明1978-2000年的总数字),看不出事物演进的主要动态变化过程,反映不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五、详略把握失度

详略是相对而言,详不是什么都收,略不是一点不记。志稿详略问题涉及面很宽,一般遵循“详近略远,详主略次,详干略枝,详特略同,详结果略过程,详转折略一般”等等原则。志稿中常见的一些突出问题有以下几种:

1、记述繁杂失度。表现为:解释多、议论多、开头详、细枝末节详、共性内容详、常规工作详、一般性过程详,记事少、数据少、下限年现状略、重大转折略、主干内容略、重要事件略、本省独有或独具特色的事物略等等。主要原因一是主次详略意识淡薄,对志书详略原则了解不多;二是一般性资料容易搜集,对资料的挖掘、提炼、概括、升华还没有下到功夫。

2、部门志内容过多。部门志为部门服务,收录内容小而全。省志则要站在全省高度,主要收录各部门有宏观存史价值的主体业务。有些志稿把本应在部门志中记述的内容写得非常详尽,如本单位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成果评定、文体活动、群团组织、老干部管理等等写得很细,细到横生枝蔓,把单位的用车制度、下属学校的课程表都收了进去。这些都是不应该详记甚至可以不记的内容,最多在相关部分提到即可。

3、政治观念不强。政治无小事,志书的政治质量要求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政治观点、保密原则、记述分寸。政治观点主要指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志稿在这方面出现问题不多。但在保密原则和记述分寸方面常常还会遇到一些问题。如:案例记述过详,总觉得写得不解气不过瘾,不该记的人名、地点等要素写得清清楚楚;把属于商业机密的工作细则和推销手段、事关近期警力军力的部署和调动、涉外活动中的某些细节等收录入志;对政策性强、事涉敏感的人和事,容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资料,不注意把握记述分寸等等。

4、空设虚写主体性条目。条目体志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节下的任何一个标题都是实体,主体条目则是最主要的基本记述实体。但有些志稿由于条目设置不当,往往将一些主体条目空设,没有具体内容,只是一个标题;或者抽象地写一小段话,没有时间、事实等实质性内容。主要原因是害怕重复或提取典型过多而抽空了主体内容。

5、超上下限。本轮志书是首轮新省志的续修,都会有明确的时间断限。对于上限,除对首轮志书纠错补漏特例外,一般也都会允许适当上溯,主要是为了有机接续、彰明因果,但不必追溯过远、过多、过细,有的志稿对1978年以前写了不少内容,但对1978-2000年却一笔带过。至于明超暗超下限的文字和图照,弊多利少,更应该杜绝。

六、交叉重复较多

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决定,志书内容的交叉是必然的,但志书的科学性又不允许志书中存在大量的重复,所以对于交叉重复问题,我们的处理原则应该是“合理交叉,避免重复”。志稿中比较突出的不合理交叉重复一般有以下几类:

1、和首轮省志的交叉重复。首轮《河南省志》下限为1987年,二轮《河南省志》为完整反映改革开放,将上限确定于1978年,两轮省志交叉9年(1978-1987)。对于这9年,我们的处理原则是:应尽量精简,以能反映改革开放及事物发展规律为度,实行有机接续。重要的史实和数据可以重复,但要尽量简略,一般性的事物则不必重复。但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得恰如其分,甚至有的照搬资料,重复过多,有的断然不提,看不出联系。

2、分志与分志的交叉重复。有些志稿除记述本行业主体业务活动外,也将自己的非主体业务活动如党委日常工作、群团组织活动、计划生育工作等等设立专门章节或条目,分别与党派、群团、计生等分志交叉重复,这些内容应主要由专门分志写,本分志可在文中涉及,但不必设节立目专门写。

3、条目与条目的交叉重复。在一部分志中,有些内容与若干章节都互相关联,综合性条目与主体性条目、典型性条目也都具有交叉关系,把握不好就出现不必要重复,需要运用详略互见方法认真处理。

4、文表内容相互交叉重复。有些志稿存在有明显的文表重复现象,既收有历年统计表格,文中又逐年罗列数字,形成简单重复。文字记述应根据表中数据,通过综合升华,反映事物发展的阶段性和规律性。

5、省志与市县志的交叉重复。对于主要应由市县志记述的内容,有些分志既已搜集过来,也就很不愿割爱。如对本系统的市县机构和队伍等,省志分志只述概要甚至列表涵盖即可,一般不必做过多具体记述,这样也就既能避免过细又可避免重复。

七、整体记述薄弱

志书要避免成为“资料拼盘”,必须从形式到内容都注意加强全志的整体性。整体性较差的志稿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篇目整体性差。主要表现是篇目结构没有逻辑性,轻重不分,主次不明,层次混乱,领属失当,标题繁简不一,让人看不出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反映不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合起来构不成一个分合有度、伸缩自如的有机整体。

2、写不好综合性条目。综合性条目包括篇下综述、章下概述、节下简述,分别是全篇、全章、全节内容的浓缩、提炼和概括,因而也是加强志书整体性的重要载体,使人看后便知全篇、全章或全节的基本情况。其写法应该以时为序,开门见山,直书其事,概述始末,综说大端,提纲挈领,突出特点,反映规律,用综合性资料数据作支撑,着重从宏观上反映主题内容。事实上,综合性条目是条目体志书最难写,写好了又最精彩的部分。但有些志稿因为难写或担心重复,便用一段应景语言将其虚写;有的仅将下属条目中的语言数据简单罗列在一起;还有的运用总结、论述手法,而不是通过综合概括进行提炼升华。写不好综合性条目,会大大破坏志书的整体性。

3、记述内容琐碎。《河南省志》的内容记述,要求各种条目内不再分大一、二、三,小1、2、3。但有不少稿子中仍有许多这种序号,将条目内容切块过多,把一个完整的条目割裂成许多块块,这也会严重影响或削弱条目的整体性。

八、数据牴牾失真

志属信史,史实数据必须真实可信,这是企码的质量要求。但志稿中很常见、又最令人头痛的一个问题则是数据失真问题。

1、数据分合不等。占绝大多数志稿中都有大量统计数据,有散列数据,有系统数据,有合并数据,有分项数据,所见最多的是分合数据互不相等,各项相加不等于小计,小计相加不等于合计,历年相加不等于总计,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文表互不一致。撰写志稿主要依靠资料,所搜集来的资料往往多种多样,有年度总结,有工作报告,有财务报表,也有统计公报,编排到志稿中,常常造成文表互不一致,有是资料来源不同引起的,也有漏抄错打引起的,编修人员必须反复甄别校核。

3、数据缺乏可比性。志书通常应以正式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价值指标最好使用可比价,多处使用的同一数据应该一致。但我们所见到的稿子就不一定了:有统计数据、财务数据、总结报告数据、内部掌握数据,使用可比价、不变价、当年价也不标明等。有些数据,在不同分志或不同章节中牴牾打架的问题并不少见,如河南黄河过境长度,在不同分志中就有多种不同说法。

九、文字不够规范

志书文字规范化,总的要求应该是“准确、精炼、朴实、流畅”。但各地修志一般都会制定出比较详细的规范化要求。常见毛病有:

1、记述文体不规范。新方志采用现代白话记述性语体文,但志稿中多有半文半白、非记述性文体:如背景介绍多、名词解释多、意义阐述多、议论评价多、不够精练水分多等等。

2、篇目标题不规范。标题立目的原则应是准确简明,让读者望文知义、一目了然。有些志稿篇目,标题风格不一,取舍标准不一,在一部志书中,有用固定词组,有用白话长句,有用论文式,有用报道语,有的前有定语、后有双重甚至三重宾语,不简明也不合体。

3、数字、年代、称谓不规范。如我省、我国、建国后、同志、省委、支部书记、前一阶段、某某时期以来等等,数字、年代、称谓、计量单位等不合乎省志规定。

4、记述要素不规范。有些志稿,内容写得很好,就是缺时间、地点、人数、职务、单位等要素,使史料价值大打折扣。

十、文风不够统一

文风是作者思想作风、语言文字能力和表达风格在文章中的集中体现。一部省志,要由成百上千人来“众手成志”,但不能文显成百上千种风格,应该如出一人之手,具有统一的文风。要实现这一目标,一开始就想毕其功于一役是不可能的,它必须经过整个编修过程才能最后完成。文风不统一往往出在几个重要环节:

1、没有很好贯彻省志统一规定。省志发动前,一般都制定好了《编纂方案》、《基本篇目》和一些技术规范,其中对省志的文风都会有明确的要求和统一的规定。各分志必须很好地贯彻省志统一的基本要求和规定,让编写人员通过培训学习能够了解和掌握,以便于各自分头撰稿时,对文风有一个大致统一的把握。绝大多数分志编写人员,或抽调或兼职,都是半路出家,一开始对修志业务并不熟悉。阅读许多初稿,文风差别很大,原因多为对省志统一规定没有很好把握。

2、缺乏统编通改。省志分志的编纂,多实行主编责任制,分志主编除主持日常编写业务外,其主要职责就是通过统编通改,贯通全志,使志稿达到通篇浑然一体的要求。方法上可以直接通稿,也可以在撰稿、编辑、副主编反复互改基础上再进行统编统改。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缺乏这一环节或这一环节工作做得不好,志稿必然呈现出五花八门的乱象。因此各分志主编必须提高对通稿环节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志稿的统编统改工作。

3、纂审加工力量薄弱。省志由数十部分志组成,各分志正式送审后,相互之间在文风上仍有很大差别,要使整个省志统一起来,还有待于省志总编室纂审人员直至副总纂、总纂的纂审加工。如果纂审加工力量薄弱,包括纂审人员素质低、纂审人员不到位、纂审程序不科学等,则整个省志的文风将很难统一起来,白纸黑字成书后,有可能成为千古遗憾,甚至还可能贻患千古。

 

(系作者于2007年在安徽省志培训班上的讲稿,转自黄山书社《方志编纂培训讲义》)

陈守强:1958年生,历史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从事省志编纂20余年,1996年至今任《河南省志》执行副总纂、河南省地方史志办省志工作处处长。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