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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研讨会纪要

来源:61作者:时间:2006-09-06分享:

  2006年4月13日~14日,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桂林市地方志办公室协办的“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研讨会”在广西桂林市召开。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助理高延军、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方志理论研究室主任邱新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晏源源参加了会议,桂林市政府副秘书长褚民、桂林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唐群森分别致欢迎词。会议邀请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或较高理论造诣的修志专家周均美(方志出版社)、谭烈飞(北京)、王广才(河北)、孙景钰(黑龙江)、梅森(上海)、缪小咏(江苏)、王晖(安徽)、韩章训(浙江)、苏炎灶(福建)、孙邦信(山东)、霍宪章(河南)、陈泽泓(广东)等共12人。会议由邱新立主持,高延军作小结。

  这次会议是根据指导小组组长陈奎元同志提出的关于“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个评价志书质量的标准体系”的重要指示,结合第二轮修志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召开的。与会专家会前进行了精心准备,会上畅所欲言,就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含义、基本内容等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探讨。

  现将会议成果归纳如下:

  一、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时机

  会议认为,作为方志工作的一项基础建设,现在建立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时机已经成熟,须抓紧进行,尽快拿出成果,及早公布实施。首先,它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在20多年的修志实践过程中,全国的方志工作者创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1985年)、《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1997年),各省市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制定的本地的编纂规划、编纂方案、编纂规范及版式规定等,都含有志书质量标准的内容,而且大多已经相当成熟、具体。其次,它有丰富的理论基础。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5年底,仅文章标题谈及质量问题的方志理论研究论文就有近600篇,其中关于志书质量标准的理论文章有50余篇,既有很多富有创见的观点和看法,也形成了很多共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还于2000年5月在长沙举行全国志书质量标准理论研讨会,讨论了建立志书质量标准体系问题。此外,在各种方志编纂研究专著中,关于质量标准问题也有较为充分的论述。再次,它也有了一些政策依据,如:国务院有《出版管理条例》(2002年2月1日施行),新闻出版总署有《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05年3月1日施行),这些法规性文件对图书的质量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是我们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必须遵循的政策。最后,它符合现时期方志工作的迫切需要。方志界对志书质量标准虽有一些共性的认识,但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质量要求,没有责任目标,也缺乏操作性,而且多数是地方性的规章制度,没有全国性更高层次的制度。因此,建立具有更高权威性、科学性的志书质量标准体系对于提高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水平、保证志书质量有重要意义,是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的一个全局性问题,也是全国方志工作者无法回避的一项重大课题。

  二、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对于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含义和内容,与会专家提出了多种有价值的观点和看法。陈泽泓认为,志书质量标准体系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1.必须是贯穿于衡量修志编纂工作全过程(篇目设计、收集资料、编写总纂、出版)的每个环节的检验标准,最终的检验载体是出版的志书,总的标准是“观点正确,资料准确翔实,特色鲜明,体例严谨,文字精练,出版物精美无误”,这个标准涵盖于全过程;

  [Page]2.评价志书质量应分别为编纂质量和编辑出版质量两个分体系,研究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精力应集中于编纂质量;3.在总的标准要求下,有分别适用于修志工作每个环节(篇目设计、收集资料、编写总纂)的具体的质量要求,有对于省、市、县(区)三级志书的不同层次具体的质量要求,对于各种门类(乃至分志、章节)及不同体裁(即志、述、录、记、表、图)都应分别有不同的质量要求,对于入志图照的题材、质量要求也不能忽视。王晖借鉴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的理念,提出了“方志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的概念,其基本含义包括:1.规定方志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的术语概念,廓清“书+软件(光盘版、网络版)”体的方志及其体例、体裁、特点、资料、编纂等常用的概念内涵;2.规定方志质量学术标准,为方志编纂设定质量目标,为方志质量评价提供可供量化的细则;3.规定方志质量管理标准,细化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形成“队伍建设、理论研究、资料管理、志稿编纂、评议修改、审核监督、印刷监督”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以便在方志形成过程中实施同步控制;4.规定方志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凡属于成熟性并形成共识的则为强制性标准,必须全面达到才属于质量合格方志,反之则为不合格。凡属于前瞻性的或因现有条件不完全具备的则为推荐性标准,仅作为一种方向性的要求,供编者参考。苏炎灶则根据系统理论和控制理论的思想,提出了建立志书质量控制体系的设想,他认为这是保证志书质量的核心问题。志书质量控制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编写子系统、审稿子系统、出版子系统、监督子系统四个子系统。霍宪章认为,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是指构成衡量志书优劣程度相关联的整体准则系统,可分为内外相互联系的三大子系统,即志书本身质量标准体系、志书质量标准保证体系和检验志书质量标准的基本依据。梅森提出,志书质量标准体系应包括原则性的标准和可参照的具体标准,分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周均美提出了建立志书——产品质量标准的建议,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合格标准,其次是优劣标准。志书质量标准除符合一般图书质量检测标准外,还应有自己独特的地方志行业产品标准,即有志书具象的分析、评测标准。

  会议认为,上述对志书质量标准体系含义及基本内容的论述,虽然使用的概念用语有所不同,讨论范围也各有侧重,但基本的看法大体一致,即志书质量是一个综合概念、一个总体衡量标准,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是一个全面复杂的体系,有多方面的内容。大体说来,志书质量标准体系可分为几个不同的标准,至少包括关于志书编纂、出版的质量标准和关于志书编纂的组织管理标准两个方面。

  (一)关于志书编纂、出版的质量标准

  王晖将其定名为“方志质量学术标准”,分为6项(其中大部分内容均属于强制性标准):一是政治标准,包括观点正确、遵守法规、保守秘密3方面;二是体例标准,包括载体形式、体裁种类、篇目结构、章法原则4方面;三是创新标准(特点突出),包括地方特点、时代特点、专业特点、志体特点4方面;四是资料标准,包括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取舍精当3方面;五是语言标准,包括简洁严谨、庄重朴实、通俗流畅、术语规范、校对准确5方面;六是声像标准,包括音乐地方性、视频史鉴性、图片纪实性3[Page]方面。韩章训称其为“志书质量基本标准”,分为4项:一是思想标准,包括政治思想、哲学思想、道德思想、科学思想4方面;二是资料标准,包括真实性、全面性、系统性、时代性、地方性5方面;三是体例标准,包括规范性、整体性、艺术性、完美性4方面;四是实用标准,包括可读性、可信性、可用性3方面。霍宪章将其定义为“志书本身质量标准体系”,分为3项:一是志书政治思想标准要求,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4个方面;二是志书内容标准要求,包括资料全面系统、事实真实准确、记述特色鲜明、资料取舍得当4个方面;三是志书形式的标准要求,包括体裁并用、以志为主,搞好设计、拟定篇目,严守界定、分类科学,横排竖写、述而不论,文辞表述、规范得体,出版装帧、优雅完美6个方面。王广才则称其为“志书质量评价标准”,认为它应包括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两方面:通用标准是指各个部类都涉及到而且志界早已公认的观点、体例、章法、资料、特点、语言、规范、印装等内容;专用标准是指只适用于专项部类(如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的标准。梅森所指原则性标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志书内容原则性的质量标准,分为政治质量标准、内容全面系统、资料翔实3项;二是志书形式原则性的质量标准,分为框架结构、分类、体裁、文体及编辑出版5项。他所说的具体的可参照的质量标准包括3个方面:一是具体的行文规范,二是具体的出版印刷版式规范,三是具体的基本类目和内容要素。周均美认为,志书内容与形式方面的质量标准包括6个方面:一是指导思想明确,体例规范;二是布局谋篇合理,分类设置比较科学;三是资料丰富,记载地情要素全面、完整、具体,地方特色、时代特点鲜明;四是脉络清楚,选材得当,面、线、点结合;五是行文严谨,语言朴实、简练、流畅,融资料性、学术性与可读性于一体;六是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首先是宪法,其次是志书中所涉及的多项国家法规,再次是执行国家关于公开出版物的标准化、规范化规定,所有出版要素皆合格以至优秀。

  (二)关于志书编纂的组织管理标准

  王晖称其为“方志质量管理标准”,旨在“方志形成过程中实施同步控制”,并将其分为7项管理标准(均属于强制性标准):一是队伍建设,分为遴选主编、培训指导、学术研究3方面;二是总体设计,分为编纂方案、拟订篇目、凡例细则、成书方案4方面;三是资料管理,分为载体齐全、考证鉴别、分类归档3方面;四是志稿编纂——三编制,分为承编责任制、编辑责任制、主编负责制3方面;五是志稿形式——三稿制,分为征求意见稿、评议稿、送审稿、统一录入软件4方面;六是审定程序——三审制,分为初审、复审、终审3方面;七是出版监督——六验制,分为验版式设计、验承印厂家、验印刷胶片、验印刷纸张、验印刷大样、验成品样书6方面。苏炎灶提出的“志书质量控制体系”与王晖的“方志质量管理标准”在内容上有些相近,他将志书从编写到出版全流程的工作都纳入质量控制体系控制范围。他提出,“志书质量控制体系”的编写子系统主要是对志书初稿质量的控制,主要包括体例制定、篇目结构设计、资料收集、文字表达等环节;审稿子系统主要是对志书初稿形成及验收、审核前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承编单位负责人审稿、志办联系责任人审稿、主编审稿总纂、专家审稿等环节;出版子系统主要是对交付出版的志稿进行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出版三审制、录排与校对、付排等环节;监督子系统包括编纂阶段的验收、审核两个环节和出版阶段质量监督环节。霍宪章将其定义为“志书质量标准保证体系”,包括[Page]5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二是实现修志制度化、法制化;三是做到“一纳入、五到位”;四是建立高素质的修志队伍;五是严把志书编纂工作程序要求。

  三、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方法

  会议认为,志书质量标准体系必须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予以制定才具有权威性。具体可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邀请多方面的专家参与制定。该标准体系既应有较强的操作性,内容较为具体,同时从立法角度考虑,又不应太具体,为适应各地各种不同的情况,应给各省留一些工作的余地。为使这个标准体系尽早出台,以解决当前工作急需,可在总结首轮修志经验并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先公布标准体系的草案,再逐步修订为正式的文件。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更广泛、及时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二是一些先行单位可以在试行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孙邦信还建议,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名义,先制定《关于提高第二轮修志质量的若干意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再行制定志书质量标准(试行),在执行中不断完善。

  对于建立志书质量标准体系的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与会专家也提出了许多颇具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陈泽泓认为,志书质量标准与志书的性质定义有直接关系,根据地方志的性质定义,记录是否准确、真实,内容(包括自然、社会和人文的历史和现状)是否全面,是志书根本的质量要求。晏源源也提出,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来考虑,资料的真实、准确是志书质量标准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王晖认为,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的质量标准有着相容性,都需要制定完整的标准体系。研究方志的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可以借鉴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全员参与”、“过程方法”、“持续改进”和“管理的系统方法”等理念。对于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的主体概念,王晖提出它应当是包含“书+软件”两种载体的“方志”,而不是单一的传统“志书”。同时,考虑到质量标准体系具有法规性质,法律法规用语不允许“志”、“志书”、“方志”混用,根据逻辑学同一性原理,这个质量标准体系的主体概念应当选用统一的名称——“方志”。孙景钰提出,修志工作的关键是人的问题,质量标准要重视人的作用,重视建立长效机制。苏炎灶提出的“志书质量控制体系”则是对修志人员工作质量进行控制,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王广才提出,建立志书质量标准体系要坚持高标准,要有第二轮志书的鲜明特征,要将总结修志经验(含教训)与制定志书质量评价体系紧密结合起来。他还建议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采用表格评分形式来建立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此外,晏源源、孙邦信等人提出,志书质量标准体系要有规范全国志书开本的内容;陈泽泓提出,建立志书质量标准体系要避免“政治化”、教科书的倾向;梅森提出,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要注意可能产生的负面作用;等等。

  四、会议成果

  这次会议延续了2004年10月在广州召开的方志性质研讨会确立的小型专题研讨的会议形式,时间短、规模小,但研讨了地方志工作的一个关键问题,对于全国的修志实践有着重大指导意义。经过两天的热烈讨论,会议取得了重要成果。高延军在小结中对此加以充分肯定。会议成果具体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制定志书质量标准是提高第二轮修志工作水平、保证志书质量所必需的,应尽快制定、尽早出台;[Page]

  (二)制定志书质量标准体系已经有了相当的基础;

  (三)根据全国方志工作的具体情况,评价志书质量的标准应当是一个体系,由几个不同的标准组成,至少包括关于志书编纂、出版的质量标准和关于志书编纂的组织管理标准两个部分;

  (四)这个标准应该比较具体,有较强的操作性,但又不宜过细,给各省一些工作的余地;

  (五)为使这个标准体系尽早出台,可先公布标准体系的草案,再逐步修订为正式的文件;

  (六)希望下次召开的研讨会,指导小组办公室能拿出一个初步的稿子或框架,以便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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