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成立于1981年,1981至1983年10月为河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正厅级),1983年10月至1994年11月为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正厅级),1994年11月起更名为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为省政府办公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机关内设5个职能处:综合处(挂党委办公室牌子)、省志工作处、年鉴工作处、市县志工作处、地情资料信息处。主要职责为: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机关人员共有编制48人,其中:事业编制48人;在职职工46人,离退休人员3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整体部署和中指组的有关要求,我省地方史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创新史志成果”“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为总要求,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地情服务为宗旨,推动工作任务衔接和转换,不断拓展修志用志新领域,夯实修志编鉴基础工作,占领地情优势制高点,大力推进地情数据库建设,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统筹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四个河南”、河南振兴中原崛起富民强省作出新贡献。因此整个部门预算也将按照这个思路展开并付诸实施,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同时严格管理其他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20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2.2万元,缴入预算管路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40.5万元,占2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万元,占18.2%;商品服务支出115.3万元,占9.6%;项目支出527.4万元,占43.9%。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340.5万元,占28.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219万元,占18.2%;商品服务支出115.3万元,占9.6%;项目支出527.4万元,占43.9%。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340.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21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5.3万元。
2015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598.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年鉴印刷费10万元,购方志书籍、支付维护机关网络正常运行及办公楼维护费用等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