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成立于1981年,1981至1983年10月为河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正厅级),1983年10月至1994年11月为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正厅级),1994年11月起更名为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为省政府办公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机关内设5个职能处:综合处(挂党委办公室牌子)、省志工作处、年鉴工作处、市县志工作处、地情资料信息处。主要职责为: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机关人员共有编制49人,其中:事业编制49人;在职职工46人,离退休人员32人。
二、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收入预算8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4.4万元。
2013年支出预算8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4.4万元。
2013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4.1万元,占总支出的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1万元,占总支出的22%;商品服务支出85.2万元,占总支出的9%;项目支出308万元,占总支出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