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豫编办〔2017〕290号),同意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内设机构省志工作处挂地方史理论规划处牌子,市县志工作处挂地方史编修指导处牌子,增加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17〕8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史编写出版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积极向省有关部门汇报河南史志事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此次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获批,增设地方史理论规划处和地方史编修改指导处,强化了地方史理论研究和编纂的职能,是河南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推动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进一步做好地方史志工作,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更好地服务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