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李富强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来到有着“中华龙乡”之称的濮阳参加河南省年鉴工作会议。首先,我谨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和田嘉秘书长,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与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年鉴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
河南省地处中原,是华夏文明的主要发祥地之一,也是中国方志起源、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地区,修志历史源远流长,方志文化积淀深厚。近三十年来,河南省不仅首轮修志任务率先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迅速,年鉴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地方志工作机构、年鉴编纂单位和广大年鉴工作者的辛勤耕耘,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各类年鉴已经达到120余种,种类数量位于全国前列。其中,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办的《河南年鉴》,是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最早创办的省级综合年鉴之一;18个省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均编纂了本级综合年鉴,较早地实现地市级综合年鉴编纂的全面覆盖;近一半的县市区编纂了综合年鉴,一些省直部门、中央驻豫单位以及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编纂了自己的专业年鉴。
全省年鉴质量不断提高,年鉴工作日益得到重视。《河南年鉴》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南省一级期刊”;2004年全国地方志系统首届年鉴评奖,全省有13部年鉴获奖,其中《洛阳年鉴》、《濮阳年鉴》、《三门峡年鉴》获特等奖;在其他部门和学术团体举办的年鉴评奖活动中,河南省参评的年鉴也都获得了较好的名次。由于成绩突出,2005年,河南省政府对全省年鉴工作特别给予了通报表彰。今年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关于做好县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这充分体现了河南省委、省政府对年鉴工作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也是河南省加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力度的重要举措,这必将会进一步推动全省年鉴工作的发展。
就全国地方志系统的年鉴工作而言,整体形势是令人振奋的。2006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对年鉴工作作了许多具体规定,明确指出: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此外,《地方志工作条例》还对年鉴编纂质量、工作经费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后,各地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积极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一是推动当地政府下发文件,理顺年鉴工作管理体制,保证年鉴编纂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二是通过制订编纂规范、建立审读制度、举办培训研讨、开展评比活动等措施,推动年鉴质量稳步提高;三是通过编写年鉴简本、建立年鉴数据库、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资料等方式,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使年鉴成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众。应当说,全国地方志系统年鉴工作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思路清晰,措施得力,从而推动年鉴工作呈现出喜人的大好局面。
虽然年鉴工作成绩斐然,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要适应快速发展的年鉴事业,年鉴工作还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要努力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年鉴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使年鉴质量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要大力提升年鉴理论研究水平,以指导不断发展变化的年鉴编纂实践;要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年鉴编纂和年鉴管理队伍,夯实年鉴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扎实推进依法编鉴,创新年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年鉴事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我们仍应继续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不懈的创新精神,以推动年鉴事业沿着健康轨道向前发展。希望河南省年鉴工作者针对这一系列艰巨的任务,能够大胆探索,摸索出一套供全国学习的经验和做法。
同志们,今年4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在江苏南京召开了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会议强调,全国地方志系统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仍然是继续狠抓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会议还提出各地各级地方志办公室应当建设成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和服务型地方志办公室。也希望河南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年鉴编纂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和2010年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扬成绩,推动年鉴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预祝会议圆满成功!祝各位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