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第二轮志书的整体质量,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拟采取典型引路的方式,在全省地方史志系统实施第二轮市县两级志书“创优工程”,对重点志书的编修出版进行跟踪监管、全程指导,着力打造一批精品佳志。现将《“创优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于5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省史志办市县工作处。
附:河南省第二轮市县两级志书“创优工程”实施方案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
河南省第二轮市县两级志书
“创优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参考省内部分省辖市做法,结合我省第二轮市县两级志书编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坚持实施精品战略,好字当头、好中求快,力争所出志书在政治观点、篇目设计、内容资料、体例文风、数据图照和排版校对、印刷装帧诸方面,都能得到社会好评,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目标任务
每个省辖市至少确定2部志书作为“创优工程”的重点志书,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范围。全省确定约10部志书为省级重点。
三、创优标准
(一)政治质量标准
1、指导思想明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鲜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地情。
2、政治观点正确。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风貌,涉及重要史实和重大历史事件的记述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遵守法纪法规。按照宪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严把志书保密关,确保涉密内容不入志。涉及敏感问题的处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
(二)内容资料质量标准
1、全面丰富。全面系统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纵不断主线、横不缺要项,资料取舍得当,具有较高的存史价值,时代特色、地方特色突出。基本地情的阶段性资料连贯系统,能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人、事、物、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齐全。
2、真实准确。入志资料翔实一致,尤其要把好重大史实关,保证志书资料的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和权威性。注意选用权威部门提供的资料,典型资料要具有较高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3、符合保密要求。入志资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敏感问题处理得当,未收录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资料。
4、图照合乎规范。地图、照片(含志前志后和随文图照)的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物的规定,注重典型性、资料性、科学性、艺术性、时代性的统一,能够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本地的情况,使志书的内容更加完整、准确、系统。
5、表格科学。表格运用规范、统一、准确、精当,与正文配合恰当,能够较好地反映地情。
(三)体例质量标准
1、体例科学规范、完备严谨,符合内容记述要求。
2、体裁运用得当。述、记、目、传、介、表、图、照、录诸体并用。目为实体,序跋、凡例、附录、索引等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完整统一。
3、篇目设置科学合理,适合记载本地历史与现状的需要。坚持“以类系事”、“横分竖写”等基本要求,结构严谨、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能够准确反映各门类和各层次之间的逻辑关系,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能够恰当处理科学分类和现行管理体制、全志整体性和各部分相对独立性、体例的统一性和突出特色之间的关系。
4、因地制宜地运用大中小编(篇)体,概念运用准确,各级标题科学规范、简明扼要、题文相符,交叉重复问题处理得当。
5、篇目的升格和降格适度、层次合理,不影响志书结构的科学性、整体性,符合本地地情的客观实际。
(四)行文质量标准
1、除引文和附录文献外,均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
2、行文严谨、朴实、简洁、流畅,用字用词概念准确,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数字、度量衡、标点符号、专用词语的使用,均执行国家标准。
3、行文规范统一,谴词用字精当得体,表述准确,逻辑严密。
(五)出版质量标准
1、志书编校、版面设计和印刷装帧符合国家现行的《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要求。
2、具备国家正式出版书号,差错率不超过1/20000。
3、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执行《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关于第二轮省辖市(县、区)志书审查验收的规定》,履行志书志稿分级申报、审查、验收制度和出版规定。
四、措施保证
1、深化精品意识,增强责任感。进一步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真正把精品战略贯穿到续志工作的全过程及各环节之中。
2、完善质量保证体系。(1)明确质量责任制,志书从总体设计、编写修改到印刷校对,都要将质量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总纂或主编要对志书质量负总责。(2)严格三级审稿程序,各级审稿单位要按照审核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质量。(3)对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志稿,实行驳回重修制度。(4)端正志稿评审会风。评审会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志稿。要从提高志书质量出发,以找问题、提意见为主,坚决反对脱离实际、互唱赞歌的不良风气。
3、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各级史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史志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大力弘扬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的精神。围绕编修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活动,努力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加以妥善解决,正确引导史志编修工作的健康开展。要积极倡导学习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队伍,通过自学、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史志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以适应高标准工作的需要。
五、具体事项
1、组织领导:成立“创优工程”领导小组,省史志办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省辖市主任及省史志办相关人员为成员。
2、申报选定:各省辖市须选定2部重点志书,于 月 日之前报省史志办,经协商、筛选、比较后,择优确定10部为省重点。市级重点志书由各省辖市自行选择确定,并报省史志办备案。
3、评定验收:成立评定验收专家组,对被确定为省级重点的志书在正式出版后进行评定验收,评定结果由“创优工程”领导小组确认后正式公布。
4、奖惩办法: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省市两级重点志书优先评奖,在各类评先活动中亦优先考虑。志书出版经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的,市级重点由市史志办奖励5000元,省级重点由省史志办奖励8000元。
5、动态管理:对被确定为省重点的志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全程指导,每年审查评估一次,对于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和质量要求的,进行淘汰轮换。
6、解释操作:本方案由省史志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