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关于做好年度总结和督查通报工作的通知
豫史志〔2017〕28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局):
为了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合称两个《规划》),推动新时代我省史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省政府《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第二届三级志书编纂督查通报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市县两级史志工作实际,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年度总结和督查通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两个《规划》、省政府《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推进依法治志,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等情况。
2.完成“两全目标”(市县两级综合志书、年鉴),完善质量责任制度,编纂乡镇村志(史),信息化建设(库馆网站),旧志整理,月报期刊编纂,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与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
二、方式方法
1.紧紧围绕“两全目标”,对各省辖市、直管县的第二轮修志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主要采取书面督查方式,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将有选择地对相关省辖市、直管县进行跟踪督查(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各地要按照要求,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督查通报工作,工作总结要全面、具体,突出特色和亮点,同时做好明年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和任务。
三、材料报送
1.2017年度全面总结和工作亮点、2018年工作打算和措施各一式三份,务于12月10日之前报送省史志办市县志工作处。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特色项目,可形成单独书面材料,一并报送。
3.所有材料,均需一同报送电子文档,市县处邮箱:shixiangongzuochu@126.com。
附:分项工作统计表
2017年12月1日
下载:分项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