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概况
一、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要职责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成立于1981年,1981至1983年10月为河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正厅级),1983年10月至1994年11月为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正厅级),1994年11月起更名为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为省政府办公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机关内设5个职能处:综合处(挂党委办公室牌子)、省志工作处、年鉴工作处、市县志工作处、地情资料信息处。主要职责为: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收入总计2442.1万元,支出总计2442.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7.3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的预算收支增加,主要是增加了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收入合计24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23.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支出合计24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9万元,占42.1%;项目支出1402.8万元,占5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23.7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18.9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的预算收支增加,主要是增加了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36.4万元,占88.1%;教育支出21万元,占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6万元,占6.4%;医疗卫生支出59.6万元,占2.5%;住房保障(类)支出51.1万元,占2.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0.1万元、津贴补贴186.7万元、 奖金29.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万元、离休费34.8万元、退休费44.3万元、住房公积金5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万元;公用经费2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5.2万元、取暖费8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7.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9.7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8.5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为了搜集流失国外的史志资料。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6 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10.3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包括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8万元、邮电费5.2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9.7万元、福利费10.7万元、日常维修费3万元、办公用房电费15万元、水费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8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他公用经费3万元、劳务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5万元、工会经费8.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0.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我办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万元。2017年,我办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