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地方志办公室(编委会):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拼搏,与时俱进,在艰苦、辛苦、清苦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弘扬了“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恪尽职守、锲而不舍、开拓进取”的修志人精神,开辟了全国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大好局面,为传承中华文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促进文化强国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激励全国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奋发向上,进一步推进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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