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第二届三级志书编纂督查通报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02]5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13号)要求,结合我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实际,省史志办组织督查组,于2011年12月对省志承编单位和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的修志编鉴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二轮《河南省志》共有139个编写单元,截至2011年年底,累计成稿132个单元,占总数的95%;正在编写的有7个单元,占总数的5%;累计评稿122个单元,占总数的88%;累计送审111个单元,占总数的80%;累计基本定稿78个单元,占总数的56%;完成三校三审的19个单元,占总数的14%。
省志人物篇有101个承编单位,92个单位已成稿,占总数的91%;共完成人物传记389篇、人物简介2346篇、人物表920幅、9个单位正在编写,占总数的9%。
市、县两级第二轮志书编纂单位共168家,已出版志书的99家,占总数的59%;已通过审核的18家,占总数的10.5%;已评稿的25家,占总数的15%;已完成初稿的20家,占总数的12%;正在撰写初稿的6家,占总数的3.5%,
《河南年鉴》按期出版,18个省辖市、101个县(市、区)出版了本级综合年鉴,14个省辖市编辑出版了大事月报,41个县(市、区)编辑出版了各类月报、月鉴。
二、工作进展较好的单位
省志139个编写单元中,累计正式送审的111个单元工作进展较好。政府、农业、卫生、国土、民主党派等78个单元已经省地方史志办终审并陆续进入排校程序,其中区域建小浪底水利枢三门峡水利枢纽等单元一年内完成评、送、审工作,红十字会、纺织工业、机械工业完成送、审任务,均已基本定稿。教育、文化、监察、司法、通信、保险、证券、国有铁路、城乡建设、党史研究、物资流通等33个单元克服困难、加快进度,完成了志稿送审任务。省志资料系列丛书编纂工作进展顺利,省史志办出版了《中原崛起之星》、《中原崛起之光》、《河南省修志30年工作成就》、《河南省修志30年论文选编》等书。《河南烟草志》、《河南水利志》、《河南省监狱志》、《河南省军事志》、《郑煤集团志》、《河南科技通鉴》、《河南黄河大事记》等志书,已定稿即将出版。
三门峡、鹤壁、济源市已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所辖县(市、区)第二轮志书全部出版;洛阳、安阳、新乡市第二轮志书全部通过审核验收;濮阳、焦作市部分志书已出版,其余志书全部通过评议;周口市评议志稿7部,出版志书1部,开封市评议志稿3部
三、存在问题
省志中,旅游、水利、文联、乡镇企业、工商行政等单元尚未送审;化学工业、姓氏、风俗、地貌等17个无对口承编单位的志稿仍在修改或编写,约占总数的12%。
市、县两级第二轮修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仍有部分市、县(市、区)尚未完成初稿,影响了全省整体工作进度。二是个别市、县(市、区)把关不严,志书、年鉴质量不高。三是2个省辖市所辖县(市、区)综合年鉴编纂、6个省辖市所辖县(市、区)大事月报编纂工作尚未启动。四是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待加强,少数地方重修轻用,尤其是信息化建设、用志项目开发进度较慢、成果较少。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强化保障,促进我省史志事业科学发展。各级史志部门和史志工作者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修志水平、拓宽用志领域,为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