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史志[2009]22号
各省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局):
为了提高志书质量,检验二轮修志成果,根据全省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第二轮综合志书进行质量回头看,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评比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质量回头看和志书评奖活动,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修志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保质保量完成我省二轮修志各项任务;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地方史志工作新局面。
二、标准依据
志书质量是一个综合体系,涉及方志理论、地情特点和编纂实践。要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指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出版部门和省史志办相关要求为依据,重点查看指导思想是否正确、体例是否科学、内容是否全面、记述是否准确、时代和地域特点是否鲜明、资料是否翔实、文风是否端正统一等等。同时,申报评奖的志书,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关于第二轮省辖市(县、区)志书审查验收的规定》,履行志稿分级评议、审查、验收制度和相关出版规定。
三、组织领导
由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志办)统一组织领导,设立河南省第二轮综合志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中指组、省志办、省史志协会、省辖市专家组成,省志办市县工作处承办具体事宜。
四、方法步骤
1、自查。志书编纂单位集中10天时间组织保密、统计、出版、方志等方面的专家和领导,对志书进行全面系统地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必须进行重修,比如政治问题等;对于可以补救的问题,必须采取得力措施予以弥补,比如文字标点等差错,须以勘误等方式及时纠正。同时,并负责任地出具单位自查报告。
2、抽查。在自查基础上,市志办(局)集中10天时间,组织得力人员对所属县(市、区)已出版志书进行抽样检查,并负责任地出具抽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各市推荐评奖志书。省志办负责对市志和部分县(市、区)志进行抽样检查。
3、评奖。自查、抽查通过的志书,可视为具备参评资格,先由编纂单位填表申报,再经市志办(局)推荐,最后由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审委员会分成体例框架、内容编写、印刷装帧三个专业组,分别对综合志书进行专项评议并打分(见附1)。
五、奖项设置
拟设综合奖一、二、三等各若干名,一等奖不超过已出版志书的5%,二等奖为10%,三等奖为15%;按照3个专项评分高低,分别设立专项金、银奖各若干名。本次评奖以精神奖励为主,在2010年全省史志工作会议上分别颁发获奖证书;以物质奖励为辅,综合奖一、二、三等分别发放不等奖金;其他奖项不发奖金。
六、具体事项
1、申报截止日之前正式公开出版的二轮市县两级综合志书,全面进行质量回头看之后,方可申报参加成果评奖。
2、回头看活动开展好的地方,在年度工作考核评比时予以优先考虑。
3、经自查、抽查,对发现问题并能及时补救者,可以参加志书评奖,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11月20日前,各省辖市将“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和参评志书推荐情况汇总后,报省志办市县工作处,报送材料主要包括: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已出版志书质量审查(含自查、抽查)报告、参评优秀成果申报表等,各一式四份,由省辖市史志办(局)统一填写并盖章。申报表在“河南省情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nsqw.com.cn/,统一用A4纸。
5、参评志书一式四套,评审费500元/本,报送省志办市县工作处。地址:郑州市经一路北段18号方志馆206室,邮编:450008,联系电话:0371—65920689,联系人:王卫明。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