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曾维)李宏专牺牲已经12年,当地干部群众一直没有忘记这位英雄。
李宏专,彝族,生于1978年,云南省蒙自人,2000年9月从红河州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到蒙自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2007年9月任蒙自公安局交警大队芷村中队中队长。工作期间,他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获市局嘉奖2次;他曾担任负责人的红河广场岗亭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
2008年11月16日晚,李宏专与妻子付树梅打算去给中队民警们买些御寒的衣被。19时30分左右,他们经过蒙自月牙塘附近的振兴商场时,突然听到一阵急切的呼救,李宏专定睛一看,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抢劫一名女性的手链。
李宏专迅速冲上前,将嫌疑人摔翻在地,就在这时,嫌疑人的同伙从旁边冲过来,用刀刺向李宏专胸部。劫匪的刀刺穿了他的心脏。李宏专的鲜血顿时喷涌而出,但身负重伤倒在血泊里的他仍然紧紧抓着劫匪。
由于刺中要害部位失血过多,李宏专渐渐没了力气,劫匪趁机逃脱。付树梅冲过去扶他,李宏专用微弱的声音对她说:“不能让他们跑了。”这是李宏专对妻子说的最后一句话。
李宏专被急救车送往医院,最终因心脏贯穿伤引起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于2008年11月16日19时50分英勇牺牲,年仅30岁。
李宏专壮烈牺牲的噩耗传开,当地干部群众以及他生前领导、同事们都沉浸在深深的悲痛中。2008年11月20日上午,上万名群众参加了李宏专英烈告别仪式,并自发向他年迈的父母捐款。
李宏专参加工作以来,创造了辖区事故高发路段交通纠纷处理“零投诉”的纪录。仅2007年9月以来,他就带领民警累计查验机动车7000余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盗抢车辆4台。
2009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追授李宏专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 人民日报 》( 2020年05月06日 1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