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梁书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和兴路派出所民警宋滨喜与持刀歹徒搏斗身负重伤,不幸牺牲。这位普通社区民警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用鲜血铸就了一座人民警察的丰碑。
宋滨喜,生于1968年1月,1987年10月参加工作。
2008年10月18日20时26分,和兴路派出所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110指令:文兴街57路公共汽车终点站附近有人被打。值班民警宋滨喜、张正球迅速出警。
到现场后,报警人蒋某夫妇称,三个满身酒气的人无故滋事,将蒋某打伤,其中两人已在民警到来之前逃跑。根据被害人指认,宋滨喜和张正球将没来得及跑掉的高东堵住。
高东见无路可逃,突然抽出尖刀刺向民警。寒光一闪,宋滨喜本能地将张正球挡在身后,刹那间,他的胸口鲜血喷涌而出。在与歹徒的搏斗中,张正球也被刺伤。宋滨喜不顾胸前流血,死死地抱住高东的大腿,张正球强忍腰部伤口的剧痛将歹徒扑倒,两人用尽最后的气力将其制服。
11月3日,在与死神顽强抗争了16个昼夜后,宋滨喜不幸牺牲。
宋滨喜牺牲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人社部、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宋滨喜家的日子一直过得不宽裕。他不是没有“致富”的机会。宋滨喜管理的辖区属于学区,许多家长为了孩子上学,想方设法想把户口落进来。可宋滨喜从不拿原则做交易。但对那些符合政策条件的群众,他却主动帮忙。低保户耿大爷和老伴结婚十多年了,女方的户口问题一直没解决。宋滨喜主动帮忙办理,老人想表示感谢,被他婉言谢绝。
《 人民日报 》( 2020年05月06日 1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