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王研)唐修维,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一名普通警察。当有孕妇被挟持时,他勇斗绑匪,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唐修维出生于1968年,中共党员,文山州砚山县人。2000年7月10日晚上9点多,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电话报警,称有绑匪挟持人质。唐修维和同事立即驱车赶赴现场。
事发地点在平远镇至阿舍乡路上的平松加油站内。当晚,马某某8个月身孕的妻子去上厕所,结果刚进厕所就被一个蒙面人用匕首架在脖子上。蒙面人以孕妇性命相威胁,还称自己身上绑有炸药,让马某某不准报警并拿10万元赎人。马某某给家里打过电话后,其父立即报警并拿了2万多元现金赶往现场。
晚上10时许,接警的唐修维和同事赶到加油站时,绑匪正挟持着人质站在厕所门口,要求马家父子把钱给自己验看后放入汽车,再送自己离开,否则就要杀死人质,然后引爆炸药同归于尽。唐修维和同事商量,由他自己扮成人质家属负责开车,等上车后再寻找机会制服绑匪。他脱下警服,跑到驾驶室旁换下了正要发动汽车的马某某。汽车发动了,绑匪挟持人质来到车右侧,打开车门想要拖人质上车。唐修维果断从驾驶位上扑过去,将绑匪按倒在副驾驶座上,人质乘机逃离。绑匪拿出匕首向唐修维乱刺,唐修维的左大腿动脉被刺中,鲜血喷涌而出,唐修维忍着剧痛紧紧地抓住他……最终,绑匪被成功控制。在送医途中,唐修维因失血过多,壮烈牺牲。
绑匪被抓获后,警方从其身上缴获炸药一筒、雷管两枚、导火索两根、匕首一把。审讯时他说:“我以为我不怕死,想不到这个警察比我更不怕死。”唐修维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群众的平安;用自己的忠诚,书写了入警的誓言。
2000年10月26日,唐修维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 人民日报 》( 2020年04月14日 1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