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牛少杰)郑榜义,1954年出生,河南省唐河县人,汉族,初中文化,1978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南省公安干校后勤科民警、唐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副大队长,一级警司。
1997年9月23日,郑榜义接到一起报复杀人恶性案件报警,他带领民警火速赶赴柴湾村展开侦查。在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后,郑榜义随即带领民警赶往犯罪嫌疑人家中,在其住处查获了嫌疑人写下的遗书及炸药、导火索等物品。
经过进一步侦查,郑榜义在一处地窖中发现了企图逃跑的凶手。为防止凶手逃窜,他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将凶手死死抓住。凶手引爆了藏在身上的炸药,郑榜义头部受伤严重,当场壮烈牺牲。
1995年春,唐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东王集乡公陈楼村有一个特大盗窃团伙,导致方圆几十公里鸡犬不宁、人心惶惶。郑榜义主动立下军令状,白天在村里调查,夜晚在村外路口守候。连续几天,他摸清了作案者的行踪。曾与郑榜义一起共事过的刘长坡回忆,之后警方果断出击,捣毁了这个作案540余起、盗窃物品总价值40余万元的特大盗窃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0名。
郑榜义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无私奉献,始终战斗在打击犯罪第一线,敢打硬仗,善破疑难案件,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00余人。1998年1月15日,他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 人民日报 》( 2020年02月11日 1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