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罗晨、闵尊涛)“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热血和生命,来为警徽增光。”在整理哥哥宋兆东遗物时,宋兵兵偶然在哥哥日记中看到的这段话让她终生难忘。
宋兆东,1972年出生,江西吉水人,汉族。1993年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刑警队任侦查员,一级警司。
在妹妹宋兵兵眼里,宋兆东自幼学习勤奋,心地善良。由于受到家庭熏陶,宋兆东从小就立志报考警校。警校毕业后,他毅然选择加入刑警队伍。
在3年多的刑警生涯中,宋兆东勇担重任,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中,他几次光荣负伤。他所在的大队破获的重大刑事案件中,几乎每起都有他的参与。
1996年11月10日晚,宋兆东与同事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案发地。在被害人指认凶犯时,凶犯以为自己逃犯身份暴露,突然拔枪射击。千钧一发之际,宋兆东将被害人拽出门外,自己冲进房间,他胸部中弹仍向凶犯连开5枪,将凶犯当场击毙。后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年仅24岁。同年11月18日,公安部追授宋兆东“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在哥哥曾战斗过的地方,继续战斗。宋兆东牺牲后不久,宋兵兵也选择成为一名警察。20多年来,宋兵兵一直以哥哥为榜样:“时刻保持警醒,严格要求自己,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 人民日报 》( 2020年02月01日 07 版)